用友等152家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征收所得税

发表于:2007-05-15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企业152家重点减按用友
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发布2006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提出,对152家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被纳入重点软件的包括:用友软件、中国软件、北京中软国
 
   
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发布2006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提出,对152家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被纳入重点软件的包括:用友软件、中国软件、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唐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大连远东数码有限公司、大连松下通信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东软集团有限公司等。

  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项政策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并推动骨干和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