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经参加过一些软件项目经理的聚会,在谈话中我发现,中国的软件项目经理真的是读了很多软件工程、项目管理类的书,很多人都参加过PMP(PMP是由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发起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的培训和考试,但在中国企业环境下解决软件项目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存在不足,我们暂且抛开哪些"老外"们写的软件项目管理的经典论著,谈几个基本问题,希望对从事软件项目管理的PM们有所启发。
为什么要有项目管理?
没有项目管理,项目也有可能成功。但没有管理的项目,很难保证项目的利润空间,对公司来说,亏损的风险就大。所以我们要有项目管理,以保证公司在总体上是盈利的,注意不是每一个项目都要盈利。
另外,有了项目管理,就有了管理改进的基础,无论刚开始的项目管理多么糟糕,只要有管理,就有了改进的可能性,至于能不能得到改进,以及改进的快慢,则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人,特别是各级管理者;另一个是利益。关键是"利益",准确的说是"利益的分配",在权责利明确的前提下,人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还需要指出的是"利益"是多元的,这里的多元不仅指利益的具体形式,而且指利益的受众是多元的,包括客户方相关人员个人的利益。
为什么要有专职的项目经理?
专业化是一个趋势,因为在专业化的条件下,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率。项目经理的工作内容归根到底只有一项:识别并管理风险。这项工作的目的是控制项目成本。
由于项目的风险是多方面的,而且风险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从风险范围上来说,既有公司内部风险,也有和客户交流、合作的风险;从风险的类型上来说,既有管理风险,也有技术风险;从风险产生的阶段来说,包括了从业务分析到上线后维护的项目周期各个阶段。
我认为一个项目经理是否优秀,主要是看他/她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前识别并消除风险,而不是弥补和解决了多少问题(风险未被及时识别或妥善处理,就会转换成问题)。当然能弥补和解决问题的项目经理也是相当合格的,但还不够优秀。
项目组的范围界限在哪里?
我认为项目组的范围界限可以有三种划分:
1、包括客户方所有参与该项目的立项、调研、审批、测试和使用人员,包括开发商市场开发、管理审批、商务谈判、后勤保障和具体负责该项目开发的人员;
2、包括客户方项目经理、业务需求提出人和测试人,包括开发商具体负责该项目开发的人员;
3、仅包括开发商具体负责该项目开发的人员。
大部分人在思想上可以接受范围1,而在实务中接受的是范围3。而我个人认为项目经理,特别是开发商方面的项目经理应该采用的是范围2。
对项目组范围理解不同,将影响项目经理对工作的处理方式,范围1实际上是很虚的,在项目管理实务操作中没有太大的意义;而范围3实质是把客户方和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人与开发商具体负责该项目开发的人对立起来,也就是所谓的甲方、乙方。在这种对立的前提下处理项目的分歧和矛盾,效果肯定要打折扣。
而按范围2来理解,在项目管理实务中项目经理就必须要让客户方和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人也接受这一观点,从而拆除双方之间的"障碍",达到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良性氛围,以达到降低项目外部风险的目的。当然,这样就增大了项目经理工作的难度,但对项目的成功则是很重要的。
怎样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项目?
对"成功项目"的标准解释为:项目范围、项目成本、项目开发时间、客户满意度四点达到要求。我认为其实只有一点--利益。项目范围、客户满意度主要代表客户的利益,项目成本主要代表开发商的利益,项目开发时间同时影响双方的利益。但每一个人关心的"利益"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