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数年,项目管理在科技企业中渐渐被重视,企业希望利用项目管理的理念来强化项目的交付质量,最起码也希望项目可以如期完成交付,降低企业的交付成本,提升利润。所以很多从业人员误以为只要考取了一个专业资格,便可以成为一个项目经理,有效执行项目管理的工作。
知识与体系的分别
要知道PMI的考试内容环绕着项目管理知识(PMBOK)的范围,PMBOK不是一套体系(Methodology),它提供的是项目管理知识,但把Body of Knowledge 翻译成为“知识体系”,让我们误会只要完成有关知识的学习,便可以系统地直接实施。但往往在实际应用这些知识的时候才发现无从入手。
“知识”让我们知道“该做什么”(What),而“体系”告诉我们“如何去做”(How)。缺乏一个体系,所有的知识只是理论,这也是为什么国内的一些项目经理感叹不知如何把学习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一些基建项目,如盖房子,修路,建水坝等项目能够有效地利用项目管理知识呢?那是因为这些项目的管理机制和实施流程比较成熟。项目在设计阶段已经把建设的方法(Construction Processes)有效地融合到项目交付的流程和机制(体系)中了。
科技项目所需的时间往往比较短,范围变动也比较大,加上没有一个实施的流程和管理机制,所以科技项目往往未能有效地把项目管理知识应用到实际的过程中。
管理体系
一些比较成熟的管理体系包括欧洲国家政府部门及其企业所选择的Prince2 (PRojectsIN Controlled Environments 第二版),美国MacDonnell Douglas 公司的STRADIS (Structured Analysis and Design of Information Systems), Ernst & Young 咨询集团的Navigator,或者是Agile的Method123等都是一些常用的体系。
有了一套管理体系,才能够发挥知识的应用。欧美国家的企业大部分有本身的体系,按企业本身的项目特色及业务方向建立的管理流程和机制,让企业的项目能够按照这个体系实施。
要能有效地应用项目管理的知识,企业必须建立本身的管理体系。这是我们国内企业所最缺乏的。
其他项目管理误区
任何项目经理在学习项目管理知识的过程中都明白“Project Sponsor ”(翻译为“项目发起人”)及“Stakeholder”(翻译为“项目干系人”)的重要性。但从我过去二十多年的项目管理经验中对这两者的认识和在项目过程中需要建立的焦点,让我感觉到一个项目管理应用的重大误区。
1.项目赞助人与发起人
所谓“Sponsor”,直接翻译应该是“赞助人”,但如何会变成“发起人”(Initiator)呢?假设A君有一个商业计划,可以让A君赚大钱,但因为缺乏资金,所以到处找寻投资者,最后B君对这计划感觉有兴趣,愿意投资A君的商业计划,让A君这个“发起人”可以进行有关的计划,把计划变成事实。
这里谈到的是两个人,A君是项目“发起人”,而B君是项目“赞助人”,A君的计划能够成为项目,完全是靠B君的投资才能够立项。但如何在项目管理的翻译中把B君翻译成为A君呢?惟一的解释便是这个负责翻译的“外人”在翻译的时候,由于对项目管理缺乏认识,错把“冯京”做“马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