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软件研发人员考核的几点思考

发表于:2008-03-14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软件研发
可以将员工考核分三个方面考虑:一、考核标准;二、考核的方式方法;三、激励和改进。 考核标准从三个方面考虑:一、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情况;二、岗位目标的达成情况;三、对岗位的胜任能力。这三方面隐含了这样几个事实: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有一个可执
 可以将员工考核分三个方面考虑:一、考核标准;二、考核的方式方法;三、激励和改进。

    考核标准从三个方面考虑:一、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情况;二、岗位目标的达成情况;三、对岗位的胜任能力。这三方面隐含了这样几个事实: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有一个可执行层面的描述;企业有一套完整的岗位体系,岗位描述清晰;企业管理以目标为导向,目标层层分解,逐一落实到可执行的层面。

    考核的方式方法是要求企业有一个稳定、规范的考核步骤和流程。其中最重要的是“谁考核谁”的问题。现在很多企业搞360度的考核,也就是你的上级、下级、同级,以及凡是和你的工作有关联的相关部门,都以不同权重参与对你的考核。

    激励和改进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怎样把考核结果跟股权、晋升、加薪、奖金、评优、转岗、裁员挂钩的问题。
 
    接下来想澄清几个问题:

    一、考核和多劳多得的问题。在企业没有建立目标导向的管理体制之前,多劳多得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一个以目标为导向的企业里,考核标准应该重点考虑目标的达成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多劳未必多得。

    二、研发人员考核量化的问题。现在软件工程并没有解决估算度量的问题。说估算和度量多么准确,听起来就跟电视上的减肥广告差不多。当然,以这种意义上的估算和度量来评价整个项目或研发组织,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若用来考核个体研发人员的工作,我认为还不成熟。

    三、对不成熟的考核标准要放弃。有些企业的领导基于这样的观点:现在的方案的确有问题,但是目前也提不出更好的方案了,那就按照现有的方案执行吧。可以肯定,这样的方案过不了多久就要寿终正寝。这种思考问题的逻辑表面是合情合理的,仔细想想,其实是“流氓逻辑”。社会上很多不合理的制度就是这样产生的。对于不成熟的考核标准,我认为要搁置,否则不得民心。
 
    其他几个问题:

    据我看到的一份资料,联想对薪酬的考虑是:外部因素占70%,主要是与竞争对手比;内部因素占30%,主要考虑成本等因素。这个比例合适与否姑且不论,这里面透露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在内部折腾得再热闹,抵不住竞争对手一忽悠。在业界保持一个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非常重要。

    薪酬通常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三部分。其中工资是一个基础指标,福利中最重要的三险一金即是以工资为基数。其实算奖金也大可不必另起炉灶。很多企业是将个人奖金按照月工资的百分比下发的。比如,张三是1.2,表示张三的奖金是他月工资的1.2倍。这里面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基本工资是企业对员工价值的评价,并且是劳资双方认可的约定。如果工资结构不合理,要调整工资,不能靠奖金平衡。以工资为基数计算奖金,体现了企业对员工评价上的一致,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奖金分配上的混乱。

    考核是企业对员工制定的游戏规则。这个跟分赃不一样。员工必要的时候可以用脚表达意见,但是不要反客为主。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