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方SE认为理所当然的地方,很多细节不会在式样书中明确写出,或者说日方SE完全按照在日本国做项目设计的习惯写式样书;由于中日文化和思维习惯的差异,可能导致中国软件开发人员对这些习惯问题理解有误。
对策:
1)积累经验,参照同类系统;
2)提QA表确认。
2、在纳品期间,对于某些BUG,可能会出现这样的争执:中方开发人员说是由于日方的式样书没有写明确,式样书不够细致,日方设计人员说是中方理解式样书不对,有些地方不写出来也应该能自己理解。
对策:
1)首先确保纳品质量和纳期;
2)加强双方的交流;
3)加强测试。
3、有的项目是日方边设计,需要中方同步开发,中方开发人员认为式样书上写多少就做多少,没有写的就不做。
对策:
1)加强项目的交流,主动提出设计思考让日方人员确认是不是这样的意思?
4、中方开发人员的日语熟练程度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