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测试的常识与道理
1.1 你真的懂测试吗
u 你在学校里学过测试吗?(读到博士可能也不懂测试)
u 你所在的企业重视测试吗? (小公司程序员的技能更加全面)
u 临时抱佛脚行吗?你以为有文档模板就会测试了吗?
u 如果不懂得有效地进行测试,你不仅得不到功劳,也没人欣赏你的苦劳,你拥有最多的将只是疲劳。
u 职业软件工程师应当掌握需求开发、系统设计、编程、测试、维护 所有技能。
1.2 测试的目的是什么
u 测试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尽可能多的缺陷,不是为了说明软件中没有缺陷。
u 推论:成功的测试在于发现了迄今尚未发现的缺陷。所以测试人员的职责是设计这样的测试用例,它能有效地揭示潜伏在软件里的缺陷。
u 千万不要将“测试”与“演示”混为一谈。例如科研鉴定会。
u 如果产品通过了严格的测试,大家不要不吭气,应当好好地宣传一把 。
1.3 一些常识和经验之谈
u 测试能提高软件的质量,但是提高质量不能依赖测试。
u 测试只能证明缺陷存在,不能证明缺陷不存在。“彻底地测试”难以成为现实,要考虑时间、费用等限制,不允许无休止地测试。我们应当祈祷:软件的缺陷在产品被淘汰之前一直没有机会发作。
u 测试的主要困难是不知道如何进行有效地测试,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放心地结束测试。
u 每个开发人员应当测试自己的程序(份内之事),但是不能作为该程序已经通过测试的依据(所以项目需要独立测试人员)。
u 80-20原则:80%的缺陷聚集在20%的模块中,经常出错的模块改错后还会经常出错
u 测试应当循序渐进,不要企图一次性干完,注意“欲速则不达”。
2. 测试的分类与比较
u 问题1:有了“黑盒”测试为什么还要“白盒”测试?
– 黑盒测试只能观察软件的外部表现,即使软件的输入输出都是正确的,却并不能说明软件就是正确的。因为程序有可能用错误的运算方式得出正确的结果,例如“负负得正,错错得对”,只有白盒测试才能发现真正的原因。
– 白盒测试能发现程序里的隐患,象内存泄漏、误差累计问题。在这方面,黑盒测试存在严重的不足。
u 问题2:由于单元测试要写测试驱动程序,非常麻烦,能否等到整个系统全部开发完后,再集中精力进行一次性地单元测试呢?
– 如果这样做,在开发过程中,缺陷会越积越多并且分布得更广、隐藏得更深,反而导致测试与改错的代价大大增加。最糟糕的是无法估计测试与改错的工作量,使进度失去控制。因此为图眼前省事而省略单元测试或者“偷工减料”,是“得不偿失”的做法。
u 问题3:如果每个单元都通过了测试,把它们集成一起难道会有什么不妥吗?集成测试是否多此一举?
– 要把N个单元集成一起肯定靠接口耦合,这时可能会产生在单元测试中无法发现的问题。例如:数据通过不同的接口时可能出错;几个函数关联在一起时可能达不到 预期的功能;在某个单元里可以接受的误差可能在集成后被扩大到无法接受的程度。所以集成测试是必要的,不是多此一举。
u 问题4:在集成测试的时候,已经对一些子系统进行了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等,那么在系统测试时能否跳过相同内容的测试?
– 不能!因为集成测试是在仿真环境中开展的,那不是真正的目标系统。再者,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通常由开发小组执行。根据测试心理学的分析,开发人员测试自己的工作成果虽然是必要的,但不能作为成果已经通过测试的依据。
u 问题5:既然系统测试与验收测试的内容几乎是相同的,为什么还要验收测试?
– 首先是“信任”问题。对于合同项目而言,如果测试小组是开发方的人员,客户怎么能够轻易相信“别人”呢? 所以当项目进行系统测试之后,客户再进行验收测试是情理之中的事。否则,那是客户失职。
– 不论是合同项目还是非合同项目,软件的最终用户各色各样(如受教育程度不同、使用习惯不同等等)。测试小组至多能够模仿小部分用户的行为,但并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u 问题6:能否将系统测试和验收测试“合二为一”?
– 系统测试不是一会儿就能做完的,比较长时间的用户测试很难组织。用户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他们为什么要为别人测试呢?即使用户愿意做系统测试,他们消耗的时间、花费的金钱大多比测试小组的高。
– 系统测试时会找出相当多的软件缺陷,软件需要反反复复地改错。如果让用户发现“内幕”,一是丢脸,二是会吓跑买主。所以还是关起门来,先让测试小组做完系统测试的好。
3. 测试人员的组织
3.1 了解开发人员的测试心理
u 测试的目的是找出尽可能多的缺陷。所以测试是“破坏性”的,而开发却是“建设性”的。开发人员总是喜欢欣赏程序的成功之处,而不愿看到失败之处。让开发者去做“蓄意破坏”的测试,就象杀自己的孩子一样难以接受。
u 开发者对自己的程序印象深刻,并总以为是正确的(自信是应该的)。倘若在设计时就存在理解错误,或因不良的编程习惯而流下了隐患,他本人很难发现这类错误.
u 开发者对自己的程序的功能、接口十分熟悉,他自己几乎不可能因为使用不当而引发错误,这与大众用户的情况不太相似,所以测试自己的程序不具备典型性。
u 结论:开发人员应当测试自己的程序,这是他分内的工作。但是开发人员在测试自己的程序时,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所以自我测试不具有说服力。
3.2 如何组织测试人员:应当视企业的人力资源而定
u 条件特别好的公司,可以为每一个开发人员分配一名独立的测试人员。这样的测试人员职业化程度很高,可以完成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和系统测试工作,能够实现开发与测试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