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软件缺陷具有空间聚集性(80-20 原则)
80%的软件缺陷常常生存在软件20%的空间里。这个原则告诉我们,如果你想使软件测试有效地话,记住常常光临其高危多发“地段”。在那里发现软件缺陷的可能性会大的多。这一原则对于软件测试人员提高测试效率及缺陷发现率有着重大的意义。聪明的测试人员会根据这个原则很快找出较多的缺陷而愚蠢的测试人员却仍在漫无目的地到处搜寻。
80-20 原则的另外一种情况是,我们在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现阶段的复审,测试工作中能够发现和避免80%的软件缺陷,此后的系统测试能够帮助我们找出剩余缺陷中的80%,最后的5%的软件缺陷可能只有在系统交付使用后用户经过大范围、长时间使用后才会曝露出来。因为软件测试只能够保证尽可能多地发现软件缺陷,却无法保证能够发现所有的软件缺陷。
3.2.5 为效益而测试
为什么我们要实施软件测试,是为了提高项目的质量效益最终以提高项目的总体效益。为此我们不难得出我们在实施软件测试应该掌握的度。软件测试应该在软件测试成本和软件质量效益两者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就是我们在实施软件测试时应该遵守的度。单方面的追求都必然损害软件测试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一般说来,在软件测试中我们应该尽量地保持软件测试简单性,切勿将软件测试过度复杂化。
3.2.6 缺陷的必然性
软件测试中,由于错误的关联性,并不是所有的软件缺陷都能够得以修复。某些软件缺陷虽然能够得以修复但在修复的过程中我们会难免引入新的软件缺陷。很多软件缺陷之间是相互矛盾的,一个矛盾的消失必然会引发另外一个矛盾的产生。比如我们在解决通用性的缺陷后往往会带来执行效率上的缺陷。更何况在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我们常常还会受时间、成本等方面的限制因此无法有效、完整地修复所有的软件缺陷。因此评估软件缺陷的重要度、影响范围,选择一个折中的方案或是从非软件的因素(比如提升硬件性能)考虑软件缺陷成为我们在面对软件缺陷时一个必须直面的事实。
3.3 测试组织管理不专业
1、测试人员不独立于开发者,测试人员独立于开发者的程度将影响测试结果。
人很容易用自己已经非常仔细地做过测试来欺骗自己,开发人员做测试容易受到个人的习惯性想法的影响,程序中可能包含由于程序员对问题的叙述或说明的误解而产生的错误。如果是这种情况,当开发人员测试自己的程序时,往往还会带着同样的误解致使问题难以发现。开发和测试是两种不同的活动,开发人员对自己的程序进行一定的审查、调试是必要的,但是一般情况下还需要另外的专业测试者进行测试。不过,由于有的企业中,人力有限,或者认为没有足够的资源或理由支持一支测试队伍,有时不得不由开发人员测试;那么,开发者对自己的程序的测试需要注意许多问题,或者应由另外的开发者对自己的程序进行测试。
2、测试时间安排往往计划不周,测试计划有时受制于开发计划。
3、测试等级以及在那个等级上的测试时间往往选择不当。
4、测试辅助设备和测试工具将影响开发者的测试效率及测试彻底性。
5、测试策略文档的普遍缺失。
6、测试范围的确认经常被其他文档或经验所取代。
7、测试任务应该像BUG 一样有明确的分级,不同类型的测试应该有相应的测试用例集合与之对应。
8、关键路径概念在测试规划时容易被项目经理弱化。
9、测试用例不科学,测试用例在实际中没有起多大作用;在实际测试时根本没有按用例执行;往往测试执行后没有把新的用例补充到用例库中。
3.4 测试人员的影响
1)测试人员入门容易学习困难,无章可循;人员增加可能有重复工作。
2)测试人员对现实应用与需求的理解可能有偏差。
3)测试人员可能对测试存在一些不正确的看法和错误的态度,如下:
(1) 认为测试工作不如设计和编码那样容易取得进展难以给测试人员某种成就感;
(2) 以发现软件错误为目标的测试是非建设性的,甚至是破坏性的,测试中发现错位是对责任者工作的一种否定;
(3) 测试工作枯燥无味,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
(4) 测试工作是艰苦而细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