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大助力广州市公安局财务集中监管系统案例

发表于:2007-06-09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
改革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公安工作正在不断地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刑事犯罪手段的技术化、智能化、多样化日益突出,而且新行业、新领域的犯罪也逐年增多,因此公安系统开展 信息化建设,走“科技强警”的道路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为

改革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公安工作正在不断地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刑事犯罪手段的技术化、智能化、多样化日益突出,而且新行业、新领域的犯罪也逐年增多,因此公安系统开展

信息化建设,走“科技强警”的道路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为适应我国在现代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实现动态管理的需要,实现“科技强警”,增强公安系统的内、外管理能力,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安系统在提出建设“金盾工程”的同时,也逐步加强系统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如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

公安系统拥有庞大的组织队伍,由于机构、人员的分散,在实际工作中很难靠手工对所有的收入、支出业务进行全面管理,同时,在公安系统中有着大量的固定资产分散在各地,也无法很好的掌握资产的总体情况,所以需要通过信息系统的应用来解决财务、资产的管理问题,对收入、支出全过程进行监控。

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应用软件相互协同,建立一个集预算控制、资金结报、集中核算、远程监管功能于一体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公安局财务装备处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一体化。

项目简介

广州市公安局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各直属、下属单位已经基本应用了相应的财务软件、办公软件,都已经实现了财务电算化,但基本上只停留在核算的层面,没有在管理上起到很好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安系统内部管理水平,广州市公安局决定对系统内的财务、资产管理系统进行重新规划部署,在通过对众多的管理软件厂商进行考察后,最终选择了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行业集中管理解决方案

本项目于2003年9月底正式开始启动实施,由双方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在双方领导的带领下,根据市公安局全局业务关系情况,设立了装备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及交警支队分中心,对公安局大院内13个报账单位、19个独立核算单位以及25个交警大队的财务进行集中的管理和监督。

装备财务处核算中心按预算指标对报账单位以及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监控,独立核算单位在预算指标的控制下完成独立的财务处理工作;交警支队分中心负责对下属大队进行结报管理,各大队通过远程报账在线录入业务单据,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资金结算。

系统中所有数据集中保存在市局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可以进行异地的财务监控与财务审计。同时满足各级领导、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实时数据查询。

在本次项目中,广州市公安局通过对新中大行业集中管理解决方案的应用,对系统内单位的资金结算和资产管理两方面进行了集中监管,加强管理力度,提高了业务信息的透明度,实现对业务的轻松管理。

应用效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得广州市公安系统的财务管理能够和财政部推广的公共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模式相适应,能满足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人员委派制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通过加强财务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有效的预算监督,各级领导及财务管理部门在本地或异地均可实时查阅权限范围内的财务数据,可进行异地审计,使财务管理真正能发挥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控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和工作效率,强化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力度,使财务管理走上信息化、科学化的道路,通过网络实现市公安局财务系统的网络化办公,达到对系统内所有单位的集中、有效、安全、有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