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威士指纹签章认证解决方案

发表于:2007-06-09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
一、 开发 背景 人民法院印章是人民权力、义务、信用和形象的标志,必须严格管理。在以前人民法院的文书管理工作中,一般采用手动盖章的办法,以确立文书的有效性。这种萝卜头式的管理 比较方便,但轻于责任,对盖章人的有否权限及责任的跟踪都存在着明显的
一、开发背景

  人民法院印章是人民权力、义务、信用和形象的标志,必须严格管理。在以前人民法院的文书管理工作中,一般采用手动盖章的办法,以确立文书的有效性。这种萝卜头式的管理

比较方便,但轻于责任,对盖章人的有否权限及责任的跟踪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随着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在人民法院文书的管理系统中,采用了电子签章。即在盖章人通过身份验证后,将贮存在计算机中的电子数字形式的印章通过签章机打印到相应的文书上。在国内各法律部门现有的司法文书签章管理工作中,在进行签章工作时一般采用验证签名或者密码来进行身份验证。但是,这些身份验证方式存在着很多不安全的因素,签名有可能被伪造,密码可以被泄露。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在鉴章管理工作中引入指纹识别技术,指纹识别技术通过分析指纹的全局特征和局部特征,特征点如嵴、谷和终点、分叉点或分歧点,从指纹中抽取的特征值可以非常的详尽以便可靠地通过指纹来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指纹是人体独一无二的特征,并且它们的复杂度足以提供用于鉴别的足够特征。

  指纹鉴章管理系统采用指纹识别技术,可准确识别盖章人的身份,从而杜绝密码流失、冒名签章或忘记密码等现象,大大加强了对司法文书签章工作的管理力度。

二、系统设计要求

  • 应利用网络条件,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 努力做到合法、严密,既要满足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又要在管理上做到万无一失,不出差错;

  • 该项目的运行不能脱离原有的“审判管理系统”,即只能在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制作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及相关司法文件时,才能进行签章;脱离《审判管理系统》时,司法文书签章管理系统不能使用;

  • 该项目要解决印章远程工作;

  • 该项目要解决签章人的责权问题

    三、 系统结构

      采用指纹管理方式配合防伪签章打印机工作。在原有系统clearcase/" target="_blank" >cc">数据库中加入一些数据表,用以指纹的识别与信息存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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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系统工作流程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