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个人无能为力,国家应加强监管
对于个人信息泄露,个人是没有抵抗力的。因为这些信息都是在办理各种业务,接受各种服务的时候泄露的。
对于个人来说,不可能不去公安部门办理户口,不可能不去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不可能不接受现代银行服务,全部用现金交易,不可能不淘宝,不打车,不用QQ微信。个人对于信息泄露是没有抵抗力的,除非你回到小农时代,自给自足。
唯一有能力控制的是国家,新刑法有处罚仅仅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对数据的监管和控制。
对于查询行为,个人应该知情,查询人应该留痕。
现在征信系统就有查询人留痕的功能,谁在什么时间查询了某人,会有档案记录。
而更应该做的是个人知情,要通过短信让被查人知道谁查了自己,什么时候查的,出于什么理由查的。不合理查询立即报警。
只有国家强制,才能让掌握个人隐私的机关、公司,对个人隐私数据的管理重视起来,避免这种隐私随便出售的事情继续发生。
原文转自:http://tech.sina.com.cn/zl/post/detail/i/2017-02-21/pid_85098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