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新规定惹祸上身,7000买家恶意玩弄淘宝(2)

发表于:2011-10-12来源:未知作者:领测软件测试网采编点击数: 标签:淘宝新规1011事变淘宝新规事件
如果是已知正确的事情,那就去做,这没有什么不对,但问题是,可能缓冲时间不够,有些操之过急了。在谈及为何淘宝新政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应时,一名

  “如果是已知正确的事情,那就去做,这没有什么不对,但问题是,可能缓冲时间不够,有些操之过急了。”在谈及为何淘宝新政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应时,一名淘宝人员说道。

  根据规定,淘宝商城的新规的正式实施时间是2012年1月1日,距离现在还有不到3个月的缓冲时间,“但商家现在希望更多的时间缓冲和更柔和的操作细则”。

  不过,在今日凌晨2点,淘宝商城对“10.11事变”发布的官方回应中称,“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高品质商品和服务,让市场良性发展,就必须做出改变,淘宝商城和广大商家不会因为威胁、恐吓而放弃原则。”其态度依然强硬。

  不完善的“新规”

  那么,淘宝商城的制度,是否就没有缺陷呢?

  肯定不是。“反淘宝联盟”之所以能操纵“10.11事变”,就是因为淘宝商城的拍货流程设计,以及在对买家、卖家的制度平衡设计上,很有问题。而这个问题曾多次被卖家提起,但终究得不到反馈。

  一名淘宝商城卖家告诉腾讯科技,“我曾于今年9月份被23个买家恶意购买过,于是我致电淘宝商城的客服。可他们要求我必须发货。因为根据淘宝商城的规则,就算知道是买家恶意拍下的卖家也必须发货。”而正是这个事情,使这名卖家把自己工作三年存下来用于创业的钱,亏走了一半。

  这同时也说明,淘宝商城在对待买家与卖家的纠纷时,规则是偏向买家一方利益的。卖家在处理与买家的博弈关系时,淘宝商城的制度缺乏反制。

  而如果没有这种制度上的“反制”,即使在面对明显的恶意拍货行为时,卖家也很难进行举证。以“10.11事变”为例,很难区分这些交易中,哪些是来自这7000名的攻击者,除非不让所有人买;其次,很难决定给哪些人不发货,除非全部不发;即使发货了,收货的买家再申请退款怎么办?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称,中小卖家(有证据支持的对大卖家的攻击方)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是赔偿大卖家损失,但损失方面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直接损失,如大卖家因订立合同和履约所要发生的费用,需要具体证据;间接损失,主要是利润损失。大卖家能找到部分证据,但鉴于这么多人去攻击,大卖家是很难一一去追究责任的。而且对于直接损失,不好举证证明;对于间接损失,因立法不明确,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赵占领称,对于淘宝商城来说,即使有处罚规则也是针对商家,而“虚拍”则是数千人所发生的行为。

  也许正因为规则的种种不明晰,截止目前,淘宝商城方面尚未对该事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的任何说法。

  淘宝,下一次再调整,悠着点,步子迈得太大,容易扯到蛋。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