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软件测试?

发表于:2009-07-07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软件测试软件测试技术软件测试培训
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软件测试? 软件测试培训 在G.J.Myers的经典著作《软件测试之艺术》(The Art of Software Testing)中,给出了测试的定义:“程序测试是为了发现错误而执行程序的过程”。这个定义,被业界所认可,经常被引用。除此之外,G.J.Myers还给出

  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软件测试?软件测试培训

在G.J.Myers的经典著作《软件测试之艺术》(The Art of Software Testing)中,给出了测试的定义:“程序测试是为了发现错误而执行程序的过程”。这个定义,被业界所认可,经常被引用。除此之外,G.J.Myers还给出了与测试相关的三个重要观点,那就是:

  测试是为了证明程序有错,而不是证明程序无错误;

  一个好的测试用例是在于它能发现至今未发现的错误;

  一个成功的测试是发现了至今未发现的错误的测试。

  实际上,这里暗示了“软件测试”在不同侧面上的含义,也就决定了对软件测试不同的定义和不同的理解。根据作者多年的经验和理解,软件测试的不同视野,概括为如下5类:

  ● 软件测试的狭义论和广义论——静态和动态的测试

  ● 软件测试的辨证论——正向思维和反向思维

  ● 软件测试的风险论——测试是评估

  ● 软件测试的经济学观点——为盈利而测试

  ● 软件测试的标准论——验证和确认

  1. 软件测试的狭义论和广义论

  G.J.Myers所给出了测试定义——“程序测试是为了发现错误而执行程序的过程”,实际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因为他认为测试是执行程序的过程,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测试——在代码完成后,通过运行程序来发现程序代码或软件系统中错误。但是,这种意义上的测试是不能在代码完成之前发现软件系统需求、发现设计上的问题,把需求、发现设计上的问题遗留到后期,这样就会可能造成设计、编程的部分返工。增加软件开发的成本、延长开发的周期等。需求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缺陷产生的放大效应会加大。这非常不利于保证软件质量。这种狭义论是受软件开发瀑布模型影响。

  正是为了更早地发现问题,所以将测试延伸到需求评审、设计审查活动中去,也就是将“软件质量保证”的部分活动归为测试活动。实际上,在软件开发实际操作中,常常将软件测试和质量保证——这两种努力(efforts)合并起来。

  延伸后的软件测试,被认为是一种软件测试的广义概念。这就引出软件测试的两个概念“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如 测试方法的辩证统一 (1)所述,这样就由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构成一个全过程的、完整的软件测试,而且静态测试显得更为重要。

  2.软件测试的辨证论

  G.J.Myers的第2个观点“测试是为了证明程序有错,而不是证明程序无错误”,引出了软件测试的另外一个争论,软件测试究竟是证明所有软件的功能特性是正确的呢?还是其反向思维——对软件系统进行各种试探和攻击,找出软件系统中不正常或不工作的地方呢?从我个人理解,这两个方面都有一定道理,前者(证明所有软件的功能特性是正确的)是从质量保证的角度来思考软件测试,后者(证明程序有错)从软件测试的直接目标和测试效率来思考,两者应该相辅相成。在后者的思想背景下,我们认为,测试不是为了证明所有的功能可以正常工作,恰恰相反,测试就是为了找出那些不能正常工作、不一致性的地方。也就是说,测试的一般工作就是发现缺陷 (detect bug),即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分析、设计与编码等工作都是建设性的,而测试是带有“破坏性”的工作。

  对于不同的应用领域,两者的比重是不一样的,如国防、航天、银行等软件系统,承受不了任何系统失效,因为一次系统的失效完全有可能导致灾难性的损失,所以强调前者以保证非常高的软件质量。而一般的软件服务应用则不同,强调后者,质量目标设置在“用户可接受水平”,不要国度追求质量,从而可以降低软件开发成本。作者建议,在我们实际操作中,可以分阶段实施不同的测试思想,在早期阶段集中在“证明程序有错”—— 发现Bug,后期集中在验证所有特性是否正常工作——降低风险,见作者的另外一篇讨论:测试执行中非常有效的策略

  下面就是这两种观点的基本描述:

  验证软件是验证软件是“工作的”,以正向思维,针对软件系统的所有功能点,逐个验证其正确性。其代表人物是软件测试领域的先驱Dr. Bill Hetzel (代表论著《The Complete Guide to Software Testing》)。

  证明软件是“不工作的”,以反向思维方式,不断思考开发人员理解的误区、不良的习惯、程序代码的边界、无效数据的输入以及系统的弱点,试图破坏系统、摧毁系统,目标就是发现系统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代表人物就是上面多次提到的G.J.Myers。他强调,一个成功的测试必须是发现Bug Bug的测试,不然就没有价值。

  3.软件测试的风险论

  测试被定义为“对软件系统中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的活动”,这就是软件测试的风险论。软件测试自身的风险性是大家公认的,测试的覆盖度不能做到 100%。测试的这种风险定义一方面源于这层含义,另外软件测试的标准有时不清楚,“软件规格说明书(Specification/ Spec)”是其中的一个标准,但也不是唯一的,因为Spec中有些内容完全有可能是错误的。所以,我们常常强调软件测试人员应该站在客户的角度去进行测试,除了发现程序中的错误,还要发现需求定义的错误、设计上的缺陷,可以针对Spec 去报Bug。但是,测试在大多数时间/情况下,是由工程师完成,而不是客户自己来做,所以又怎么能保证工程师和客户想得一样呢?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