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的虚拟性,使得鱼目混珠、泥沙俱下的情况很难避免。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识别网络骗局,保护自身权益,成为广大网络消费者的关注焦点。在又一个“3.15”即将来临之际,一直关注中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立足披露电子商务领域欺诈信息的专业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披露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的电子商务欺诈信息举报中心发布了防范网络欺诈的“十招”技巧,以供消费者在实际网络交易过程中参考借鉴。 针对网站卖家: 一、检查资质 检查网站是否具有合法的ICP证及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规定,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网站如属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许可证。取得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具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等。各地工商部门也提供了网站的资质证明,比如北京市工商局给备案网站提供了“红盾”标识,上海市工商局给备案网站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认证”标识。以上标识都能连接到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上,并可提供信息核实。 二、检查网站有没有公布详细的经营地址和电话号码 一般来说,正规的经营网站都会公布自己的经营地址、固定电话号码等信息,供客户联系。 三、检查网站是否提供实名登记的联系方式 1、手机。目前,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不用经过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主要是预付费手机(如移动的神州行、动感地带,联通的如意通、UP新势力)等。欺诈性网站多提供以上联系方式。如,某网站提供“销售热线:0136-6130XXXX 地址:深圳市XX街XX号”,该热线有两点可疑,一是将手机写成固定电话的方式,试图让人误以为是固定电话(拨打该手机时往往是可以打通的),二是手机所在地址与网站提供的地址不同,通过输入号码段1366130查询,该手机为北京的移动神州行卡; 2、小灵通。由于小灵通的号码段与固定电话一样,并未实施实名登记制度,难以通过网络来进行查询,建议不妨通过拨打区号所属114台进行咨询,即可知该号码是固定电话号码还是小灵通号码。若是小灵通号码,则网友购物需慎重; 3、E-mail。作为有实力的购物网站,联系E-mail中的“@”后缀与其域名往往是一致的,而不会使用公众常用的免费邮箱。 四、检查付款方式 有些网站的支付方式限定为个人银行卡转账,不接受邮局汇款和网上支付。遇到这种情况也一定要慎重。因为通过邮局汇款需要收款人的联系地址;通过网上支付时,网络银行对交易过程有详细的记录,一旦发生诈骗,公安部门较容易追查。因此,部分虚假网站的支付方式就限定为个人银行卡转账以降低其风险,而这些个人银行卡往往都是通过虚假证件办理的,难以进一步追查; 还有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是怂恿用户进行网上支付,但购物者在进行网上支付操作时其实支付过程并没有进入网上银行的支付界面,而是进入了一个伪造的界面,要求购物者直接输入本人银行账号及密码。这就是典型的“网络钓鱼”了; 为防止“网上钓鱼”,一方面不要随便打开不明电子邮件;另一方面一定要仔细察看网上银行的域名,哪怕是很细微的差别(如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域名是www.icbc.com.cn,虚假网站的域名多是www.lcbc.com.cn或www.1cbc.com.cn)。还有,尽量使用银行提供的电子签名等更安全的支付方式。 五、检查该网站有没有提供消费者反馈的留言簿或论坛 不可信网站往往由于心虚而不敢设立公开论坛让大家发表意见。当然也有的设立了看似公开的论坛,上面有不少歌功颂德的吹捧文章,可是当你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时,很快就会被删除。 针对个人卖家: 六、交易前先查询卖家信用度 信用评价是各大交易平台服务商提供的诚信体系的一部分,也是衡量网上用户信誉的重要指标。因此,消费者应尽量选信用度高的卖家交易,但也不能盲目相信星级,建议在出价前要查看该用户注册的时间、所交易的具体商品以及其他用户给他的具体评价、留言。短时间内发生大量的交易记录,可能就值得怀疑了。 七、货比三家,切勿贪小失大 在网上购物时千万不能贪小便宜,对超常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一定要谨慎。消费者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提供的“搜索功能”查看同类商品的价格信息,如果价格只是同类的一半,甚至只有四折,这样的商品大多有问题。 八、为保留交易记录,切忌私下交易 消费者千万不要因为急于成交而通过留言留下个人联系方式与卖家私下交易,因为如此一来,网站就无法掌握真实的交易纪录与信息,也没有办法接受和处理今后一旦发生的投诉。象eBay易趣提供了交易安全基金,消费者如果在网上规范交易,一旦发生纠纷,受损的用户可以获得最高1000元人民币的赔付。 九、高额交易可选择第三方托收服务 针对C2C交易,交易平台服务商都提供了第三方托收的服务,如eBay易趣的“安付通”、淘宝的“支付宝”等。当消费者购买高价物品,或者想在最终付款之前有机会检验一下物品时,都可以考虑此类服务,它可以由交易平台服务商一直代为保管消费者所付的款项,直到消费者收到、检验并核准过物品后,才会把货款发放给卖家。 十、交易完成后,尽量索取售货凭证 在传统的网下购物中,人们习惯索要发票。但网上购物却是一“点”定音,因为没有相关的凭证,很多纠纷往往不了了之。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完成交易后,向卖家索要收据、发票或者其他凭证,并妥善保管汇款单据等,同时保留与卖家的往来邮件,交易订单的网页等,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一旦发生欺诈或纠纷,您在直接向交易平台举报的同时,还可以向当地消协举报,向我们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的电子商务欺诈信息举报中心举报,它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的专业网站之一。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的网络监管部门报案,或举报。
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总额达到6200亿人民币,网民1亿1千万人,其中71%的网民有网上购物的经历。
伴随着大量网上购物行为的发生,网上欺诈活动也日益猖獗,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消费者“贪便宜、图省事”的消费心理,通过虚假的网站、华丽的页面、超低的价格、伪造的证件,大肆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