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称垃圾邮件是民事问题倡导专门立法

发表于:2007-06-23来源:作者:点击数: 标签:
9月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网络 与信息 安全 组副组长吕诚昭在参加2005反垃圾邮件国际高层论坛时说:“垃圾邮件不只是信息安全问题,很多情况下它是一个民事问题。” 吕诚昭在讲话中多次强调,垃圾邮件应专门立法。他认为,如果收到垃圾邮件的人想去告

   
  9月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安全组副组长吕诚昭在参加2005反垃圾邮件国际高层论坛时说:“垃圾邮件不只是信息安全问题,很多情况下它是一个民事问题。”  

    吕诚昭在讲话中多次强调,垃圾邮件应专门立法。他认为,如果收到垃圾邮件的人想去告发件方、经营方,这时候行政法规是没有办法处理的,所以垃圾邮件问题应当立项。但是在此法律使用之前,应向有关方面呼吁互联网方面的相关法规,以便做一些准备工作。  

    据了解,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组的最新统计表明,用户收到垃圾邮件由去年八月份每周27.8封下降到今年八月份平均每周16.42封,垃圾邮件的比例呈逐步下降趋势,但是在垃圾邮件处理方面取得阶段性成就的情况下,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病毒垃圾邮件越来越多,垃圾邮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群发软件的行为非常猖獗,这占到国内垃圾邮件的一半以上。  

    吕诚昭提出了治理垃圾邮件的3个方案:第一,推进反垃圾邮件法律建设进程,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提高企业和互联网用户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水平,依法保障和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加强反垃圾邮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工作,使垃圾邮件治理尽快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第二,大力倡导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中国互联网协会在垃圾邮件管理上初见成效,与国际上建立了互通互益的渠道,积极探索有益尝试,也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第三,与国际合作共同治理垃圾邮件。加强各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共同治理垃圾邮件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副局长王秀军说,信息产业部在积极起草制定互联网邮件管理办法,以规范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她说,在治理垃圾邮件方面应当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规建设;第二,积极研究制定电子邮件的标准,共同推进电子邮件的规范化;第三,建立统一的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提高广大网民防范垃圾邮件的意识,形成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垃圾邮件防御体系。 

    网易创始人丁磊说,自己是一个受害者!网易打算与几家大的免费邮件联合起来,把这些发送垃圾邮件的企业或个人告上法庭,并且是见一个告一个!希望将来人们对待垃圾邮件的发送者,能够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  

    对于垃圾邮件泛滥的原因,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协调小组李欲晓归纳为三点:网络低廉成本,并且广泛覆盖;利益的驱动;网络结构的缺陷。 

    信产部王秀军告诉记者,中国的网络提供商和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同美国著名三家跨国企业就开展垃圾邮件综合治理的研究等进行了探讨,并已经达成了一些共识。 
  

原文转自:http://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