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日前生效的一项新法案规定,公司要对员工通过办公系统收发的所有电子邮件、即时信息和其他电子文件进行监视,了解其内容。据调查,目前大部分雇主已经通过某种方法来监视员工的电子通信了。
据悉,公司监控员工电子通信有两种途径。一个是键盘输入监控,即记录员工输入的每个字;第二个是屏幕监控,即记录电脑屏幕显示的所有内容。而且,员工是没有办法知道自己正在受到监视的。另外,员工也不可以要求老板停止监视,因为员工使用的是公司电脑,它属于公司财物,公司有权利监控那台电脑,决定它的使用。所以,员工几乎不能在工作电脑上处理私事,包括写私人邮件、浏览其他网站等行为都会受到公司监视。
如果员工不遵守有关规定将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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