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型项目,软件测试的执行,除了需要很好的测试范围分析、测试计划制定和测试资源的分配与组织之外,还是有一个容易被大家忽视的策略问题。
如何更早地发现缺陷又不增加风险?测试的本质是什么,发现缺陷还是风险评估?如何引导大家向着一个目标——产品及时高质量发布努力?
1. 首先就要向测试人员灌输一个概念——“测试的一般工作就是发现缺陷 (detect bug)”,达成共识,这是很重要。这样,测试人员,就知道什么是自己真正的工作。这一点,不仅在测试执行时发挥作用,而且在设计测试用例时更能发挥作用。
2. 测试执行阶段可以划分为两个子阶段,前一个阶段的目的非常清楚,就是发现缺陷,督促大家就是找出缺陷。测试用例的执行,应该是帮助我们更快地发现缺陷,而不是成为“发现缺陷”的障碍——使发现缺陷的能力降低。从理论上说,如果缺陷都找出来了,质量也就有保证了。所以在这一阶段,要不顾风险,就是发现缺陷,这样不仅对开发团队也非常有利,能尽早地修正大部分缺陷;对测试有利,测试效率高,后面的回归测试也会稳定,信心更充分。
3. 在代码冻结或产品发布前的稍后的子阶段,目的是减少风险,增加测试的覆盖度,这时测试的效率会低一些,以损失部分测试效率以极大降低风险、获得更高质量的收益。
4. 在前一阶段,测试用例的执行速度要低一些,测试人员多思考,多做些ad-hoc 测试,这样又帮助提高测试用例的质量,从而对随后的回归测试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5. 测试执行要进行有效监控,包括测试执行效率(缺陷数/KTC, KTC = 1000 test cases)、Bug历史情况和发展趋势等。根据获得的数据,必要时对测试范围、测试重点等进行调整,包括对测试人员的调整、互换模块等手段,提高测试覆盖度,降低风险
6. 测试总是是有风险的,正是始终存在的风险,使之测试更具有艺术性。
开发一个软件产品,会发布多个版本,伴随着测试用例(Test case)的不断维护, 使测试用例不断完善并与产品功能、特性(features)的变化保持一致,所以测试用例是和产品版本相关联的。特别是对提供软件服务的软件产品,多个版本常常共存,为客户提供服务,这时多个版本的测试用例也是并存的,所以在新建、修改、删除测试用例时要十分小心,并有相应的规则。
根据产品特性和test case一致性,分下面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 产品特性没变,只是根据Late Discovery Bug 或 Remedy Ticket 来完善 test case,只有这时候可以修改Test case, 也就意味着当前修改的test case,对目前和以前的版本都有效。
2. 原有产品特性发生了变化,不是new feature, 而是enhanced features(功能增强), 这时候原有的 test case 只对先前版本(如version 1.0、2.0) 有效,而对新的版本(如 version 3.0)无效,这时绝不能修改 test case ,只能增加新的 test case,这一点很重要。原有的 test case 依然对原有版本有效(如version 1.0、2.0)。
3. 完全新增加的特性,大家比较清楚,增加对应的、新的测试用例。
4. 原有功能取消了,这时只要在新版本上使之对应的test case置为inactive(无效)。
文章来源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https://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