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如果是系统测试,除了需要对不具备可测试性的软件需求项进一步开发外,几乎可以对软件需求和测试需求不做区分。再如,如果是集成测试,测试需求应该从概要设计规格说明中导出。如果尚不存在概要设计规格说明,就需要从软件需求规格说明出发,与软件设计人员协同工作,具体定出构成系统的各个模块、子系统、分系统的功能、性能、约束性条件以及相互接口关系。根据协同工作的结果,开发出对应的测试需求。最后,如果是单元测试,测试需求应该从详细设计规格说明中导出。如果项目不存在概要设计规格说明,就需要从概要设计规格说明出发,与软件设计人员明确每个模块内部的对象属性与方法以及对象与对象间的通信关系。根据此结果,进一步开发相应的测试需求。相应地,上一节所说的对软件需求项进行优先关系排序在实践中要变通地理解为对测试需求项进行优先关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