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多数的误解一样,这个误解也是有原因的。看看人们用来描述模式的格式,有两种基本的风格:描述高层结构的GoF风格(用于《设计模式》中);接近文学的Christopher Alexander风格——叙述性的,尽量少的结构图。由于已经用模式描述了面向对象设计之外的东西,所以我现在认识到GoF风格造成的偏差。对于我研究过的某些领域的专家经验,这种风格根本无法描述。为什么结构图看上去总是让人联想到C++?对于音乐作曲的模式,“实现”应该是什么?“协作”部分真的有意义吗?
很明显,一种格式不能适应所有的需求。比较具有普遍意义的是模式的概念:模式是记载并传达专家经验的工具——不论是哪个领域的专家经验。
误解之八:“没有证据表明模式帮助过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