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测试员
规定测试员的工作职责。例如:“编写测试用例,进行实际的测试,并编写测试报告,进行错误登记和统计。”
11 进度安排
规定测试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测试任务分工。
由于测试工作的时间安排会比较依赖于开发的进度,可以不规定具体的起始时间,而是规定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确认测试的相对起始时间,需要多长时间完成测试工作。例如:“对于单元测试应规定提交一个单元后平均需要1天时间完成测试。集成测试在模块可以集成时即开始测试。”,应规定测试组对开发工作的要求以便于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提高测试效率,可以考虑在开发组向测试组提交文档时,测试组开始设计测试用例。
12 需求可追溯性
建议考虑需求的可追溯性。在需求文档已规范时应包括这一部分内容。
需求可追溯性包括:
1.从本计划中标识的测试的到软件配置项的可追溯性。如可能,应指出所引用的软件需求说明书及版本。
2.从软件配置项到本计划中标识的测试的可追溯性。
延伸阅读
文章来源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https://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