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认证是指由第三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规定要求给予书面保证(合格证书),也称为质量体系注册。进一步说,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依据是国家的质量保证标准,鉴定的方式是对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证明的方式是提供证书和使用认证标志。质量体系审核通常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或其委托的审核机构进行。
一、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
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是ISO 9001-94、ISO9002-94或ISO9003-94(我国已将其等同转化为GB/T19001-94、GB/T 19002-94及GB/T19003-94),这三个质量体系标准的主要区别在于所涉及到的阶段不同:GB/T19001—ISO9001-94涉及到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五个阶段;GB/T19002—ISO9002-94涉及到生产、安装和服务三个阶段;GB/T19003—ISO9003-94只涉及到最终检验和试验阶段。三个质量体系标准只规定了供方为满足顾客期望所必须达到的要求,但如何达到这些要求则由企业根据其自身发展的需要所提供产品和服
务的特点,以及所涉及的过程自行设计和实施。
这三个标准是通用的,可适用于众多工业行业和经济部门,对计算机软件也不例外。但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和维护毕竟与大多数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服务不同,因此,ISO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3年制定了ISO9000-3-93《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第三部分:ISO9001在软件开发、供应和维护中的使用指南》,并于1997年12月15日发布了第二版,同时改名为《ISO9001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供应、安装和维护中的使用指南》。这个标准对涉及计算机软件的质量体系提供了补充性指南,可作为计算机软件企业在建立与实施质量体系的参考指南,但不作为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
二、质量体系认证的程序
1. 提出申请
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或基于市场、顾客或社会的要求,在适当的时机可向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质量体系认证的申请。
a.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持有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根据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240文件的说明,对集团公司下属的业务相对独立、但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部、分厂,可以其名义申请认证,但这些分厂、分部应有证据表明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申请认证的企业已按GB/T 19000—ISO9000族标准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
b. 认证机构的选择
申请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选择时,除考虑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价格及顾客的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认证机构的认可业务范围。
我国CNACR根据产品的特点,将体系认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划分为39类,计算机软件属于第33类《计算机及有关业务》,其中包括了硬件咨询、软件咨询及提供、数据处理、办公设备、计算机及计算机的维护修理、其他与计算机有关的活动等六方面内容。计算机软件企业在选择体系认证机构时,应特别注意,认证机构的业务范围中是否包括了33类中自己所需要的范围。在选择认证机构时,可通过索取宣传资料、电话交谈及面谈等方式了解体系认证机构,并做出最终选择。
2. 受理申请
申请认证企业选定了认证机构后应向其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体系认证审核合同书。在这些文件中需明确:(1)接受审核的组织与场所(企业的名称和地点);(2)质量保证模式,即质量体系标准名称(GB/T19001—ISO9001-94或GB/T19002—ISO9002-94或GB/T19003—ISO9003-94);(3)申请认证的质量体系所覆盖的产品类别;(4)其他必要的法规、规章及标准;(5)价格及预计审核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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