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观的/协调的:在目标没有问题并且得到很好的描述时,开发人员会客观地认为质量是一个合理的工程过程。质量是和详细阐述、实现开发过程严格控制的需要结合的。开发者趋向于接受质量是产品的属性的观点(这是目前大多数软件工程师的观点)。
* 客观的/矛盾的:开发者不仅明白质量是客观的,而且理解矛盾的兴趣是可以解决的,于是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质量需求,而会确定满足谁的需求(使管理者的还是工人的呢?)。
* 客观的/一致的:开发者认为质量关系到团体的结构,要解决许多不同团体(投资者/受益者)的不同的观点和兴趣。最终的结果反映了不同观点的一致意见。
* 客观的/矛盾的:开发者考虑了不同的观点和兴趣,但是,假定会有冲突和功能上的限制,解放者构造质量的新思路,这要求满足多的兴趣而忽视少部分功能。这一点更像一种协调而不是意见统一。
质量特征和属性
所有学派都认为质量软件有两个有区别的特征:第一,即是规范的一致性(如这是一个好的方案吗?),第二,即适合它的有意的目标(是问题的正确定位吗?)。另外,所有学派都认为有一个构成高质量的软件的属性。搜索有关不同质量相关的文献都会有许多不同的属性列表,下面是Glass建议的七个属性:
轻便性:允许软件能够从一台计算机很容易地传输到另一台需要运行的计算机上的能力。
可靠性:软件正确无误地满足需求的能力。
效率:软件最小是用计算机资源(如内存、外存和机器时钟周期等)的能力。
人性化工程:软件能够容易地被人们理解和学习的能力。
可理解性:软件能够被软件维护人员阅读并理解的方便程度。
可修改性:软件能够被软件维护人员修改的方便程度。
以上例出的属性并没有一个特定的先后顺序,就像质量本身一样,对这些属性没有绝对的层次关系。不是所有这些属性在任何软件工程项目里都有用。此外,用于实现这些属性的技术可能导致确实的、消极的相互冲突。因此,质量属性的优先此序列表必须在程序开发生命期之前定义,以弥补程序目标的不足和在各属性之间保留一定距离。
质量法则
有一条规律可以决定软件开发过程是如何引入软件质量因素的,那就是质量法则。软件开发团体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认为这有助于对生产软件过程的风险测试。在软件质量书籍《软件开发和支持成功框架》中,Curran和Sanders指出,软件质量过程要注意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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