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软件测试技术
  • 软件测试博客
  • 软件测试视频
  • 开源软件测试技术
  • 软件测试论坛
  • 软件测试沙龙
  • 软件测试资料下载
  • 软件测试杂志
  • 软件测试人才招聘
    暂时没有公告

字号: |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finalize( ) 方法

发布: 2007-7-14 21:19 | 作者: 佚名    | 来源: 网络转载     | 查看: 7次 | 进入软件测试论坛讨论

领测软件测试网

有时当撤消一个对象时,需要完成一些操作。例如,如果一个对象正在处理的是非Java 资源,如文件句柄或window 字符字体,这时你要确认在一个对象被撤消以前要保证这些资源被释放。为处理这样的状况,Java 提供了被称为收尾(finalization )的机制。使用该机制你可以定义一些特殊的操作,这些操作在一个对象将要被垃圾回收程序释放时执行。

要给一个类增加收尾(finalizer ),你只要定义finalize ( ) 方法即可。Java 回收该类的一个对象时,就会调用这个方法。在finalize ( )方法中,你要指定在一个对象被撤消前必须执行的操作。垃圾回收周期性地运行,检查对象不再被运行状态引用或间接地通过其他对象引用。就在对象被释放之前,Java 运行系统调用该对象的finalize( ) 方法。

finalize()方法的通用格式如下:

protected void finalize( )
{
// finalization code here
}

其中,关键字protected是防止在该类之外定义的代码访问finalize()标识符。该标识符和其他标识符将在第7章中解释。

理解finalize( ) 正好在垃圾回收以前被调用非常重要。例如当一个对象超出了它的作用域时,finalize( ) 并不被调用。这意味着你不可能知道何时——甚至是否——finalize( ) 被调用。因此,你的程序应该提供其他的方法来释放由对象使用的系统资源,而不能依靠finalize( ) 来完成程序的正常操作。

注意:如果你熟悉C++,那你知道C++允许你为一个类定义一个撤消函数(destructor ),它在对象正好出作用域之前被调用。Java不支持这个想法也不提供撤消函数。finalize() 方法只和撤消函数的功能接近。当你对Java 有丰富经验时,你将看到因为Java使用垃圾回收子系统,几乎没有必要使用撤消函数。

延伸阅读

文章来源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https://www.ltesting.net/


关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 领测软件测试网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投稿指南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C) 2003-2010 TestAge(领测软件测试网)|领测国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软件测试工程师培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9号北京理工科技大厦1402室 京ICP备10010545号-5
技术支持和业务联系:info@testage.com.cn 电话:010-51297073

软件测试 | 领测国际ISTQBISTQB官网TMMiTMMi认证国际软件测试工程师认证领测软件测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