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可以这么写:
destroy(p1,a1);
destroy(p2,a2);
destroy(p3,a3);
如果Arena维护了它保存着的对象的线索,你甚至可以自己写一个析构函数,以避免它发生错误。
这也是可能的:定义一对相互匹配的操作符new()和delete(),以维护《C++程序设计语言》15.6中的类继承体系。参见《C++语言的设计和演变》10.4和《C++程序设计语言》19.4.5。
我能防止别人继承我自己的类吗?
可以,但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呢?这是两个常见的回答:
效率:避免我的函数被虚拟调用
安全:保证我的类不被用作一个基类(例如,保证我能够复制对象而不用担心出事)
根据我的经验,效率原因往往是不必要的担心。在C++中,虚拟函数调用是如此之快,以致于它们在一个包含虚拟函数的类中被实际使用时,相比普通的函数调用,根本不会产生值得考虑的运行期开支。注意,仅仅通过指针或引用时,才会使用虚拟调用机制。当直接通过对象名字调用一个函数时,虚拟函数调用的开支可以被很容易地优化掉。
如果确实有真正的需要,要将一个类封闭起来以防止虚拟调用,那么可能首先应该问问为什么它们是虚拟的。我看见过一些例子,那些性能表现不佳的函数被设置为虚拟,没有其他原因,仅仅是因为“我们习惯这么干”。
这个问题的另一个部分,由于逻辑上的原因如何防止类被继承,有一个解决方案。不幸的是,这个方案并不完美。它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的基础之上,那就是:大多数的继承类必须建立一个虚拟的基类。这是一个例子:
class Usable;
class Usable_lock {
friend class Usable;
private:
Usable_lock() {}
Usable_lock(const Usable_lock&) {}
};
class Usable : public virtual Usable_lock {
// ...
public:
Usable();
Usable(char*);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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