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析缺陷的标准通过收集缺陷,对比测试用例和缺陷数据库,分析确证是漏测还是缺陷复现。漏测反映了测试用例的不完善,应立即补充相应测试用例,最终达到逐步完善软件质量。而已有相应测试用例,则反映实施测试或变更处理存在问题。
五、相关问题
1、测试用例的评审测试用例是软件测试的准则,但它并不是一经编制完成就成为准则。测试用例在设计编制过程中要组织同级互查。完成编制后应组织专家评审,需获得通过才可以使用。评审委员会可由项目负责人、测试、编程、分析设计等有关人员组成,也可邀请客户代表参加。
2、测试用例的修改更新测试用例在形成文档后也还需要不断完善。主要来自三方面的缘故:第一、在测试过程中发现设计测试用例时考虑不周,需要完善;第二、在软件交付使用后反馈的软件缺陷,而缺陷又是因测试用例存在漏洞造成;第三、软件自身的新增功能以及软件版本的更新,测试用例也必须配套修改更新。
一般小的修改完善可在原测试用例文档上修改,但文档要有更改记录。软件的版本升级更新,测试用例一般也应随之编制升级更新版本。
3、测试用例的管理软件运用测试用例还需配备测试用例管理软件。它的主要功能有三个:第一、能将测试用例文档的关键内容,如编号、名称等等自动导入管理数据库,形成与测试用例文档完全对应的记录;第二、可供测试实施时及时输入测试情况;第三、最终实现自动生成测试结果文档,包含各测试度量值,测试覆盖表和测试通过或不通过的测试用例清单列表。
有了管理软件,测试人员无论是编写每日的测试工作日志、还是出软件测试报告,都会变得轻而易举。
开发一个软件产品,会发布多个版本,伴随着测试用例(Test case)的不断维护, 使测试用例不断完善并与产品功能、特性(features)的变化保持一致,所以测试用例是和产品版本相关联的。特别是对提供软件服务的软件产品,多个版本常常共存,为客户提供服务,这时多个版本的测试用例也是并存的,所以在新建、修改、删除测试用例时要十分小心,并有相应的规则。
根据产品特性和test case一致性,分下面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 产品特性没变,只是根据Late Discovery Bug 或 Remedy Ticket 来完善 test case,只有这时候可以修改Test case, 也就意味着当前修改的test case,对目前和以前的版本都有效。
2. 原有产品特性发生了变化,不是new feature, 而是enhanced features(功能增强), 这时候原有的 test case 只对先前版本(如version 1.0、2.0) 有效,而对新的版本(如 version 3.0)无效,这时绝不能修改 test case ,只能增加新的 test case,这一点很重要。原有的 test case 依然对原有版本有效(如version 1.0、2.0)。
3. 原有功能取消了,这时只要在新版本上使之对应的test case置为inactive(无效)。
4. 完全新增加的特性,大家比较清楚,增加对应的、新的测试用例。
这样,新旧版本的相同测试用例得到一致的维护,测试用例数也不会成几、十几倍的增加,可以真正保证 test case 的完整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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