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编程序时,你是在为你针对某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中的思想建立起一种具体表示。让程序的结构尽可能地直接反映这些思想:
★.如果你能把“它”看成一个独立的概念,就把它做成一个类。
★.如果你能把“它”看成一个独立的实体,就把它做成某个类的一个对象。
★.如果两个类有共同的Interface,将此Interface做成一个抽象类。
★.如果两个类的实现有某些显著的共同东西,将这些共性做成一个基类。
★.如果一个类是一种对象的容器,将它做成一个模板。
★.如果一个函数实现对某容器的一个算法,将它做成为对一族容器可用的模板函数。
★.如果一组类、模板等相互之间有逻辑联系,将它们放进一个名字空间里。
2. 在你定义一个并不是实现某个像矩阵或复数这样的数学对象的类时,或者定义一个低层的类型如链接表的时候:
★.不要使用全局数据(使用成员)。
★.不要使用全局函数。
★.不要使用公用数据成员。
★.不要使用友元,除非为了避免a或c。
★.不要在一个类里面放“类型域”(指那种为了说明一个类所存储数据的情况而放置的标志域) ;采用虚函数。
★.不要使用在线函数(inline function),除非作为效果显著的优化。
延伸阅读
文章来源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https://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