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改测试用例重点在于数据合法性、正确性的检验和提示信息的正确性的检验.输入的数据可能有无限种组合,此时可以采用等价类划分和边界值法.
删除的测试用例比较简单,只有操作没有数据的输入,但是应该在备注中注明,删除的限制条件,以及数据库中应该删除的表的情况.有条件限制时,测试用例应该包含各种删除条件,必要时在添加或修改的测试用例后面或中见,紧跟删除的测试用例.
5.1.2 对于无输入的操作,应该详细描述其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结果.例如:选择商品,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此时应具体描述程序从何处进入,通过何种操作,达到商品界面.对于报表的测试用例,最好紧跟在输入数据的后面,并且应该给出报表输出的数据的界面图(含数据).
对于不便书写测试用例的情况,应该在备注中说明,并写出可能的操作步骤.例如:对于文件夹的拖动,说明左右拖还是上下拖,结果如何就可以了.
5.1.3 单元测试用例的书写是使用一条数据,多种可能的情况考虑.但是对于其余各阶段的测试用例,必须考虑多条数据时的情况.此时主用是针对新增多条数据后,进行删、改、拖等情况的考虑.
5.1.4 应考虑存在跨年、跨月的数据
5.2正确性
包括数据的正确性和操作的正确性.
首先保证测试用例的数据正确,其次预期的输出结果应该与测试数据发生的业务吻合.
操作的预期结果应该与程序发生的结果吻合
5.3符合正常业务惯例
测试数据应符合用户实际工作业务流程.实际就是测试用例的先后顺序,先新增,后修改或删除.不能将删除放在第一位.
5.4 仿真性
人名、地名、电话号码等应具有模拟功能,符合一般的命名惯例;不允许出现与知名人士、小说中人物名等雷同情况。
5.5 可操作性
测试用例中应写清测试的操作步骤,不同的操作步骤相对应的操作结果不同.达到的目的是,任何人,均可以根据测试用例,单独进行测试.
6. 测试用例设计的方法
6.1 等价类划分法
6.1.1 确定等价类的原则
6.1.1.1 如果输入条件决定了取值范围,或值的个数,则可以确立一个 有效等价类和两个无效等价类。
6.1.1.2 如果输入条件规定了输入值的集合,或者规定了“必须如何” 的条件,此时可确立一个有效等价类和一个无效等价类.
6.1.1.3 如果输入条件是一个布尔量,则可以确定一个有效等价类和一个无效等价类
6.1.1.4 如果规定了输入数据的一组值,而且程序对每个输入值分别进行处理,此时可为每一个输入值确立一个有效等价类,此外,针对这组值确立一个无效等价类,它是所有不允许输入值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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