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网络专家把脉网游产业 企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 政府监管应当转变思路 单独立法条件尚未成熟 现有法规应该严格执行 今日关注本报记者杨傲多 据文化部提供的资料显示,2000年中国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为0.3亿元,2004年达到36亿元。短短几年,市场规模膨胀了一百多倍。同时,网络游戏产业强力带动着相关产业的发展。2004年,网络游戏对通信业业务收入直接贡献150.7亿元人民币,对 IT产业直接贡献63.7亿元人民币,对媒体及传统出版业贡献35.8亿元人民币。 6月28日,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透露,截至目前,中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已经超过1亿。相关调查显示,1亿网民中“粘”在网络游戏上的玩家,约有两千万之多,其中近50%是22岁以下的青少年。 网络游戏产业作为一把双刃剑将何去何从?企业和政府应该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用法律来管理网络游戏的时机是否成熟?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刘晓霞、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副主任黄子河以及网站资深从业者周晓彭,请政府官员和专家为网络游戏产业指点迷津,对症下药。 朋友圈里老夏的弟弟很出名。他高中毕业,沉溺网络游戏多年,两年前达到彻夜不归的程度,成了不折不扣的网络游戏玩家。性格内向的弟弟一玩上游戏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每次老夏规劝弟弟时得到的总是“你别管我”这样生硬的回答。无可奈何之下,老夏只好托朋友让弟弟进了一家网站做起了游戏频道的“版主”。本以为事情解决了:职业可以和兴趣结合在一起。可是,每到下班时间,弟弟仍旧守着他的电脑在“奋战”。我们听到的依旧是老夏的长吁短叹。 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被网络游戏的魔力所吸引,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出现了黄金曲线的增长。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04年我国游戏产业销售额增长了47.9%,达36亿元人民币,已经超过同年电影票房收入(16亿元人民币)。上海盛大公司作为一家网络游戏企业其资产已经超越了门户网站,截至2005年5月23日市值达到22.9亿美元。 与此同时,游戏产业遭到的舆论抨击和来自各方面的管制也是史无前例的。文化部最近公布了第二批违法网络游戏查处名单,查处了《性感沙滩2》等9款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淫秽、赌博、暴力等违法内容的游戏产品;另外,5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被责令停止提供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所有互联网文化产品。此外,有关沉迷于网游不能自拔的玩家跳楼自杀、偷窃犯罪等内容的负面报道在媒体上也屡见不鲜。 “网络游戏是一把双刃剑。”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的话一针见血。 那么,网络游戏产业应该何去何从?经营网络游戏的企业在获取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是不是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 研发以传统文化内容为主的本国游戏,企业用技术手段承担社会责任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刘晓霞说,游戏研发公司应该在内容开发上下功夫。有些家长因为担心游戏中有不健康的内容,所以不支持孩子玩网络游戏。如果游戏中能把中学课本中的各学科串起来,把学习知识与电脑游戏结合起来,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家长也就不会如此担心了。例如游戏者如果不知道唐朝在宋朝的前面,就不能进入下一轮游戏,这样对学习相关知识是有益的。 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副主任黄子河告诉记者,目前一些网络游戏在内容上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有些网络游戏对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历史进行歪曲,例如把西藏、新疆和台湾作为3国领土在游戏中存在,或者通过全动画制作的方式表现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市场急需有社会责任感的国内游戏开发公司的原创精品。 作为网站资深从业者,周晓彭表示,作为商业机构,他们也希望负责审批网络游戏等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文化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盗版游戏的猖獗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对网络产业也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此外,网吧的问题也很严重。有的网吧24小时营业,对玩家沉迷游戏缺少控制,另一方面,网吧的游戏服务员“上门服务”向玩家推销“点卡”。对服务员来说因为有提成的诱惑,他们会十分尽力,而玩家更是“热情难却”,积极迎合。由此看来,对网吧的管理就变得更加重要。周晓彭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对网吧的管理,禁止违法网络游戏在网吧中运营,不允许网吧销售“点卡”。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告诉记者,中国互联网协会愿意做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为他们搭建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已出台,目前签约企业已达1500家。 刘晓霞认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行业协会应该做企业的代言人,依据市场需求做一个权威的调查,然后根据调查制定一些内部规章制度来制约网络游戏的负面作用。 技术进步的腿迈出去了,而管理创新的腿却没有跟上,政府管理网络游戏应有新思路 黄子河透露,现在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的境外游戏产品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另外,进口游戏的服务器不在国内,客观上造成监管有难度。因此,不仅企业和行业协会要承担社会责任,政府在监管方面也应该负起责任。 黄澄清告诉记者,现在我国网络产业的现状是技术创新远远胜于管理创新。技术进步这条腿迈出去了,而管理创新这条腿却没有跟上。 黄澄清说,在网络游戏管理上,政府应该有新的思路。首先,政府需要改变一个观念,就是应该更多地动用社会力量,我们不该忽视民间蕴藏的无穷智慧。例如制定游戏规则、违法举报或行业自律等。其次,可以通过分级分类制定标准来监督不良网络游戏。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对网络游戏的管理没有制定明确的标准,例如对何种不良游戏属于“色情游戏”没有细化,没有明确的描述,这样社会的监督也就无从下手。 长远看需要网络游戏方面的法律,但目前单独立法时机不成熟,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部门规章 有人提出,光靠行政手段和行业自律无法真正净化网络空间,减少并防止网络游戏对青少年带来的有害影响,我们需要一部网络游戏方面的法律。 有关专家指出,从长远看,是应该制定网络游戏方面的法律,但目前就网络游戏单独制定法律法规的条件还不成熟。为了解决当前的需要,可以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几家相关部门联合发文或制定部门规章加以解决。 据悉,文化部、信息产业部制定的对网络游戏发展与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即将出台,其中将明确国家对网络游戏的基本政策;同时两部门还将制定网络游戏开发和运营等有关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网络游戏企业用技术手段对可能诱发网络游戏成瘾症的游戏规则进行改造。文化部制定的《游戏产品内容审查标准》也已经起草完备,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由文化部、中央文明办牵头,联合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组成的净化网络游戏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在整个暑期至9月1日在全国开展集中净化网络游戏工作,向全国未成年人推荐一批征集来的游戏精品。 刘晓霞说,现行的一些条例其实也有一些相应的规定。例如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6款第2款规定,游戏项目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第17条规定,不得设置使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第18条规定,娱乐场所增加或变更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应当报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第21条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2004年8月15日起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并明确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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