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个过程的实施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而相关过程之间又存在一定的联系。当各审核小组按部门进行审核时,既要协调好相关过程的接口关系,又要对某个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因此,审核组内部应及时进行沟通。这是确保运用过程方法取得较好审核效果,对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4.1条款要求的程度作出正确评价的必不可少的步骤。
审核组进行内部沟通时,对于文件要求和另外四大过程的协调\评价,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 文件要求。
(1) 对于管理性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由技术部门管理部门归口;对于技术性的文件(含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一般由技术部门或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归口。
主要协调内容为各部门执行程序文一致性,包括:
文件审批情况;
文件发放到位的程度;
文件更改的落实程度和作废文件的控制情况。
(2) 对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归口,各部门配合实施;对于产品监视和测量记录,一般由质量检验部门归口。主要协调内容有以下几点。
各部门对记录的惟一性标是否按统一的规定执行,是否易于检索。
记录是否按规定交接、贮存,其贮存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记录的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记录的处置是否规范。
2、 管理职责。
通过对最高管理者和管理者代表履行职责的审核,检查其职责是否在基层得到证实。
最高管理者对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及其有效性的承诺的兑现情况,确认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是否为员工所理解并落实到行动上。
质量方针的内涵 是否为员工所理解。
各相关职能和层次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质量目标,其实现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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