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模型中,“建立一个专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如,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支持办公室或卓越中心——对于组织的项目管理提供全面的支持是它们共同的观点。现在,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日益增多,虽有多年实践经验的老者,但更多的是步入这个领域的新人。如何更快地提高项目管理者的技能,使他们全面理解并掌握项目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工具,建立一套实用、便捷的“企业项目管理支持信息系统(Organizational Project Management Support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OPMSIS)”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Projec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缩写为PMIS)”这个术语我们并不陌生,按PMBOK中的定义,PMIS是由用于收集、综合和传播项目管理过程成果的工具和技术组成的系统,支持从项目启动开始直到收尾的各个方面。它的核心功能是应用信息技术对于项目全过程进行管理。我们这里所说的OPMSIS,似乎和PMIS是同一个术语,但其功能是有别于PMIS的,它侧重于为项目管理人员在把握项目方向、如何实施项目管理、如何高效地从事项目工作、如何提高项目管理技能等方面提供支持或指导,而不是对于项目实施具体的管理。
基于如上的考虑,笔者以Microsoft Project 2003 Server为平台,为某工程建设单位(业主方)建立了一套OPMSIS,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本文就此次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与大家共享。
1. 系统目标
在构建OPMSIS前,应当为其建立的预期目标,本OPMSIS构建的是:
1) 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项目管理工作本身与国家大政方针保持一致方面的支持。
2)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指导方针、技术和方法,以及工具和模板等方面的支持。
3)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对外、对内的行政审批和其他办事程序指南的支持。
4)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学习和提高项目管理知识方面的支持。
5)系统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操作和维护简捷、方便和高效,能支持整个企业的项目管理。
2. 内容选择原则
构建OPMSIS的第一步就是要恰当、合理地选择支持信息的内容。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笔者认为,应当坚持如下三字的原则:“广”、“精”和“准”来进行选择。
“广”是指支持信息所包括的范围应当广泛。由于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全过程中需要多方面的信息支持——大到国家的大政方针,小到办理某个许可证书——因此,在OPMSIS中应当尽可能全面地为他们提供可能用到的各类信息。
“精”是指所收集的信息应当是精华中的“精华”。“广”并不等同于大量信息堆积。项目管理人员工作繁忙,没有更多时间在无边无际的信息海洋中来定位所需要的内容,因此,收录在OPMSIS中的信息应当是针对企业所从事的项目类型严格筛选的,把那些重复的、相近的、与本企业的项目管理类型关系不十分密切的,或过时的信息全部排除在外,只保留精华,做到信息量“最小化”。
“准”是指所收集到的信息内容要确保准确无误。由于OPMSIS是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工作指南的,如果信息本身就有误,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或误导了项目管理工作。例如,在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中,如果信息中遗漏了某个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办事人员就可能需要往返多次,浪费了时间,也影响工作的进展。
因此,在设计OPMSIS中一定要坚持“广、精、准”的原则,从源头上把好关,才能确保最终建立起来一个高质量的支持工具。
3.内容选择与组织
基于以上的原则,OPMSIS中内容的选定一定要紧密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切忌照抄其他企业。在笔者为工程建设企业(业主)构建的OPMSIS中选择了以下几组信息内容,法律和法规、项目管理过程支持、行政审批支持、项目管理知识支持和其他,如图 1所示。
图 1 OPMSIS支持信息主目录
1)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企业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的最高指导方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项目的立项和实施都必须遵照国家的大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因此,在OPMSIS中提供了这些法律和法规,需要时项目管理人员可随时查阅和对照。法律和法规的部分名称如图2所示。
法律、法规主要由国务院和各相关部委颁布,企业所在的省、市相关部门,有时也会颁布在本地区内贯彻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办法,这些都应当列入到OPMSIS中来,以便项目管理人员在应用中更加符合本地的实际。
图 2 法律和法规支持
文章来源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https://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