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分工原则下,QA只要检查项目按照过程进行了某项活动没有,产出了某个产品没有;而QC来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如果企业原来具有QC人员并且QA人员配备不足,可以先确定由QC兼任QA工作。但是只能是暂时的,独立的QA人员应当具备,因为QC工作也是要遵循过程要求的,也是要被审计过程的,这种混合情况,难以保证QC工作的过程质量。
2.5、QA和SEPG
两者基本职责
SEPG:制定过程,实施过程改进;
QA: 确保过程被正确执行
SEPG应当提供过程上的指导,帮助项目组制定项目过程,帮助项目组进行策划;从而帮助项目组有效的工作,有效的执行过程。如果项目和QA对过程的理解发生争持,SEPG作为最终仲裁者。为了进行有效过程改进,SEPG必须分析项目的数据。
QA本也要进行过程规范,那么所有QA中最有经验、最有能力的QA可以参加SEPG,但是要注意这两者的区别。
如果企业的SEPG人员具有较为深厚的开发背景,可以兼任SQA工作,这样利于过程的不断改进;但是由于立法、执法集于一身也容易造成SQA过于强势,影响项目的独立性。
管理过程比较成熟的企业,因为企业的文化和管理机制已经健全,SQA职责范围的工作较少,往往只是针对具体项目制定明确重点的SQA计划,这样SQA的审计工作会大大减少,从而可以同时审计较多项目。
另一方面,由于分工的细致化,管理体系的复杂化,往往需要专职的SEPG人员,这些人员要求了解企业的所有管理过程和运作情况,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统筹全局的进行过程改进,这时了解全局的SQA人员就是专职SEPG的主要人选;这些SQA人员将逐渐的转化为SEPG人员,并且更加了解管理知识,而SQA工作渐渐成为他们的兼职工作。
这种情况在许多CMM5企业比较多见,往往有时看不见SQA人员在项目组出现或者很少出现,这种SEPG和SQA的融合特别有利于组织的过程改进工作。SEPG确定过程改进内容,SQA计划重点反映这些改进内容,从保证有效的改进,特别有利于达到CMM5的要求。从这个角度,国外的SQA人员为什么高薪就不难理解了,也决定了当前中国SQA人员比较被轻视的原因;因为管理过程还不完善,我们的SQA人员还没有产生这么大的价值嘛!
2.6、QA和组织级的监督管理
有的企业为了更好的监督管理项目,建立了一个角色,我取名为“组织级的监督管理者”,他们的职责是对所有项目进行统一的跟踪、监督、适当的管理,来保证管理层对所有项目的可视性、可管理性。
为了有效管理项目,“组织级的监督管理者”必须分析项目的数据。
他们的职责对照上图的模型,就是执行“反馈”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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