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许多网民一样,闻此消息心情为之一振,警方一举侦破这起特殊案件,使多少网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喘口气了,因而要感谢侦破此案的公安机关。仔细想来,也有些疑惹和后怕。所以,心情能够一振却高兴不起来。
一方面,国家有关方面防范电脑病毒的意识和技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据介绍,去年底爆发的“熊猫烧香”病毒,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对于网民来说,警方能侦破此案应该说是件好事,起码不用再为遭受“熊猫烧香“侵害担心了。但毕竟是已经现成了危害后才引起重视,而在最初传播的时候,没有哪个产品能就能查到这个病毒的危险,进行隔离的。从这一个角度看,说明我们有关方面对电脑病毒的防范意识不是很强,技术也不是很过关的。试想,如果有关方面先于网民或同时发现此病毒,并能迅速破译,恐怕不等其造成这么大危害就会受到遏制封杀。
另一方面,8名年轻人用掌握的电脑技术犯罪实在惋惜。据报道,对“熊猫烧香”病毒,《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在《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一举成为“毒王”。可见,“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可惜他们没把这技术用到正地方,即使应用此技术创造了价值,也是非法牟利,不仅给网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破坏了网络安全,给国家造成不利的影响。
有网友称,“他们虽然给网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但也不能否认他们是高手,是天才,这种人才是我们最需要的!”笔者认为这样理解不妥。什么叫人才?真正的软件人才天天在写有用的软件,为社会发展创造价值。而他们写病毒软件专门搞破坏,这叫什么高手?什么人才?只能叫“破坏高手”。破坏高手根本就不是什么人才。而唯一超出常人的,只是他们险恶的用心和卑劣的行径。所以,这不仅仅是得不偿失的问题,更由此失去了做人的基本人格,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此事带给人们许多思考。一是网络制毒贩毒该当何罪?不少网民呼吁把8名犯罪嫌疑人统统枪毙。这肯定是受害至深气愤地表达个人观点,不据有法律依据。那么,对这起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该如何判罚量刑呢?那些从他们那里购买从事偷盗游戏ID或QQ密码,或其他银行帐号密码的人,又该当何罪如何处罚?二是破获案件后在对犯罪嫌疑人严惩的基础上,要加大宣传力度,以警示后来人。同时,对于其他干扰、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有关方面也应该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严惩恶意犯罪分子。三是有关方面要重视对爱好计算机技术年轻一代的培养,引导他们钻研技术,通晓法律,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技术人才。
延伸阅读
文章来源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https://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