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2.1是选择度量的项目和分析技术
这一点和CMMI3级时定义测量应该类似,我们首先确定了要进行的测量项,那么实际执行时,还需要你定义出如何去测量,具体举例来说,确定了要测量项目的生产虑,那么就必须明确要收集规模和工作量的数据,可是什么时间点收集,什么该计入,什么不该计入,这都要清晰的定义好,有些项目不把加班时间计入工作量,有些项目计算规模时不把机器自动生产的代码统计进来,等等这些内容都必须清楚地、没有歧义的定义出来才能说你定义了度量的操作定义,不仅仅简单的说我要测量这几个数据就行了。
同样的QPM中SP2.1的子实践4是要求你们也要定义出统计分析的操作过程,数据如何收集,按照什么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做成什么图表,如何来看这些分析结果,这都需要清晰的定义出来。如果这些都定义一致了,也没有歧义,那么在实际执行中,就是Repeatability的了。
我是这么理解的不知是否回答了你的问题。
实际中在我们已经清晰的定义了这些操作之后,还是有项目在收集数据时出现问题,这在数据汇总到你的手里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一些项目的数据特别的异常,很有可能他在数据收集时把不该计入的计了进来,或者把该计入的没有计入。
另外,我多说一点对于CMMI的理解我们应关注于对SG和SP,而SP下面的子实践是帮助大家理解SP的,或者说是给出了一个参考的是实例,对于个体的公司来说,应该区别对待。这一点我们和评估师讨论过多次,子实践不是必须都要全部满足的。当然不排除有些评估师认为有些SP必须按照一些子实践去做才能达到SP的要求,我觉得这与评估师的经验有关,也许他们以前就是这么实践的,只有这样才能满足目标。可是我们中国人都知道条条大道通北京,这要我的目标达到了,使用的方法当然可以不同。不过这需要你们和评估师进行充分的沟通,让他们理解我们这样做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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