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记者在长春市工商局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证明上看到:“根据《工商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此商标(“熊猫烧香”图像)已正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特此证明。”
记者在证明书上看到,王小东将商标的用途定义在玩具、智能玩具、玩具娃娃、玩具车、拼图玩具方面,他和朋友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熊猫烧香”产品,让大家一看到“熊猫烧香”的图像,首先想到的就是可爱的熊猫,而不是杀伤力极强的电脑病毒。
图:王先生(左)和朋友申请了这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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