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样的应用软件项目开发模式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主要存在如下缺陷:
1、由于各软件开发中心人员,特别是近两年进入软件开发中心的大部分开发人员编制都不属于总行,当数据集中结束一段时间后,总行项目将越来越少,总行对开发人员需求也将不再迫切,待遇降低裁减人员将不可避免,这势必导致原有项目的开发人员流失,不能达到自己维护应用系统的目的。
2、软件开发中心员工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国企本质导致的激励措施、项目管理、人力成本等因素难免不尽如人意,实际成本并不低。
3、总行软件开发中心自视为总行领导,到分行实施项目或分行有需求更改要时响应速度比较慢,导致应用开发跟不上发达地区分行的业务需要。
4、软件开发中心的信息或其自我封闭性导致专业公司进入开发中心非常困难,并不能吸收到业界领先的专业应用产品。
四、四大国有银行软件外包模式的比较
1、工商银行,是国内银行IT建设的领头羊,珠海工行软件开发中心是成立最早的软件开发中心,发展也最快,目前已经有1500多人的规模,它与其他四个研发分部组成了工行软件开发的基础。其软件外包采取以我为主,拿来主义的路子。
由总行计财部召集,科技部门参与,首先举行标准的软件外包入围资格招标,只有具备入围资格的公司才能参与其珠海开发中心及其研发分部的具体应用项目的外包投标资格。
珠海开发中心及研发分部的项目一般以自我开发为主,只有在项目紧张缺少人手或项目需要利用专业公司的技能来提高项目质量和开发效率时才会定向进行招标。
某一个软件公司招标中了工总行1000个人月的外包资格标,实际上最终只参与了100个人月不到的外包项目。其外包项目采用每人天800到1000的标准与公司结算。
2、农业银行,曾经是各大银行中开发力量最薄弱效率最低的银行,其在2005年开始实施的数据大集中项目中,一改常态显示出高水准的组织开发实施能力,最大的原因就是抛弃了一直以来以集成商开发应用为主体的开发模式,而是采用集中行内技术业务优势设计业务及技术标准,同时逐个项目引进业内最优秀的专业软件公司,吸收其产品或业务经验,并一起讨论开发应用的模式,并由软件开发中心技术人员与参与开发公司配对到各分行进行实施指导,既提高了协调效率又提高的实施效率。
其结果也导致了某家靠农行发家的大集成商几乎失去了农行软件应用的全部市场。其外包项目按18000一个人月的标准与公司进行结算。
3、中国银行,曾经IT很牛气的一家银行,也是一直坚持软件开发中心进行公司化运作的银行,但是看看这几年的IT发展,已经彻底落在了其他大行的后面,其数据集中只好引进了一家在国内银行只有失败案例的国外公司来主导实施。其外包项目按25000一个人月的方式与公司结算。
4、建设银行,其IT建设最多灾多难的一家银行。幸好建行在IT建设上舍得投入,也给各地分行充分放权,只要总行还没有规划内的应用,分行都可以先期实施,这样既保证了总行的规划又保证了分行及时响应变化多端的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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