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微软在中国市场的垄断情况,可以说在中国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Linux 在中国是不可能成功的,也不能打破微软的垄断。
政府机关首先使用 Linux 是推广 Linux 的突破口,政府采购是推广 Linux 的重要途径。我们希望政府采购时尽量采用 Linux。但政府采购不是唯一的途径。如果把政府采购看成是推广 Linux 的主要途径、甚至唯一途径而忽略了其它更广阔的市场(如企业、个人)也会延缓 Linux 的推广。
因为政府采购的软件也只占整个软件市场的四分之一。如果 Linux 公司不把心思用在提高技术、把产品搞好、把服务搞好、把应用搞上去,而是想借政府支持为自己要点钱,甚至借政府支持为名打压别的公司的话,那么政府再支持,Linux 也难搞好。政府采购应该考虑支持软件的发展,使用产品质量好、技术先进的软件,而不是照顾一些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从而采购那些产品质量不好、或产品过时的软件。对那些产品质量不好、或产品过时的软件不但不应采购,而且应该淘汰,鼓励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技术更先进的产品。
我认为政府支持应站在广大用户的立场、站在整个软件行业的立场考虑问题,而不是站在几个 Linux 厂商的立场,甚至几个个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首先,我认为政府对 Linux 的支持,重点应放在营造促进 Linux 产业发展的环境,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Linux 成功的关键在应用软件。政府支持的重点不应放在支持国内的商业 Linux 发布商上,支持的重点应放在鼓励开发支持 Linux 的应用软件,鼓励大家使用Linux 上,在政策上给他们以优惠。在政府采购中尽量使用 Linux 和在 Linux 上的应用软件,在教育上把 Linux 纳入教学内容……
其次,希望政府在标准的制定上多给指导。如果有国际标准的应采用等同标准,不必再另起炉灶。例如不要再搞新的汉字的 GB××× 了,尽快使用 ISO10646,并首先从使用BMP做起。有人说我们搞新的汉字的 GB××× 可以保护我国的软件产业,抵御外国公司。事实证明,这样根本就不可能保护我国的软件产业,抵御外国公司。因为外国公司的技术实力远强于我们。想凭汉字的 GB××× 可以保护我国的软件产业,抵御外国公司,实在是十分幼稚的幻想。而且这样做对我国的信息产业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因为多一个汉字的 GB×××,就会产生一大堆该标准的文件。这给以后汉字信息的识别和转换又增加了更多的工作量。现在 UNICODE 已完全符合 ISO10646 的 BMP 了。
谈到 Linux,我们必须记住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Linux 是全世界上百万个爱好者经过十多年的辛勤劳动,在网上共同开发和维护的。Linux 就是在社区诞生的、在社区成长、发展、壮大起来的。而且还应承认国外(主要是美国和欧洲)的 Linux 社区做出了最主要的贡献、并起着主导作用。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国外的 Linux 社区的巨大作用。而不是自己另立山头,分庭抗礼。
第三,我认为中、日、韩联合搞 Asianux 就毫无必要。实际上只要从核心上支持ISO10646,并且首先从使用 BMP 做起,中文、日文、韩文的问题全都解决了,而且全世界所有的文字都可以在一个字符集中。通过使用 ISO10646,并首先从使用 BMP 做起,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汉字问题,我们以后搞 Linux 就可以把精力放在技术问题上,而且也可以充分发挥国外的 Linux 社区的巨大作用。
对一些重要的课题,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请各 Linux 公司来进行开发、研究。
因为我国政府已经决定支持和推广使用 Linux,政府采购时可否规定应用软件要能跨平台使用,必须支持 Linux,公布使用的协议和文件格式,以利于我国开发可以与微软的产品兼容的可以跨平台使用的应用软件。
我认为应该把汉字也纳入 GPL,至少在 Linux 上把汉字也纳入 GPL。我们使用英文是不用付费的,为什么使用汉字却要为买字库花钱呢?简单地说,中文 Linux 就是在 Linux上加了中文,Linux 是按 GPL 的,在其上加中文,中文也应遵循 GPL,因为根据 GPL 许可协议,不允许自由软件中包含有专利权的内容,除非该专利所有者同意可以自由、无限制地在GPL许可协议软件中使用该专利。具体地说就是政府出资买断中文字库,至少买断宋体字库使其开放,或规定在 Linux 中可以免费使用中文字库,至少是免费使用宋体字库。
我一直感到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使用我们国家自己的文字还要交钱?有人想把汉字作为屏障来抵挡外国软件,这的确是大错特错了,而且目光短浅。语言文字就是用来交流的,就是让大家使用的。汉字是十分优秀的文字,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使用汉字,如果全世界的人民都使用汉字,那该多好啊!我们的政策应该是让越来越多的人更方便、更多地完全免费使用汉字。为什么要为使用汉字设置障碍,不但卡外国人,而且连中国人自己也要卡。我们使用英文,英国人、美国人或其他使用英文的国家和地区要向我们收费吗?没有!但是,正因为使用英文的人多,你要去英语学校班学习英文时,却要交钱了。如果全世界有很多人使用中文,有更多的人想学习中文,那时我们的中文学习班将要发财了。我们不应在使用汉字时收费,而是应在服务上收费。与其在 Linux 中使用汉字字库时收费,远不如让汉字字库免费使用更合理,这样对中文软件、对我国的软件发展更有利。如果中文 Linux 的中文部分不遵守 GPL,那么还应该称为 Linux 吗?
在 99 年我认为应该优先使用外挂式中文,因为当时是需要解决 Linux 有没有中文的问题。而我国在 UNIX 的中文化时,已经开发出来一些优秀的外挂式中文,只需要略加修改就能用在 Linux 上。所以开始的时候使用外挂式中文可以很快地解决“有无”的问题,而采用核心汉化的方式确比较复杂,可能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
但是从长远来看,中文 Linux 应走从 Linux 核心汉化的道路,从系统核心支持 ISO10646 标准。要求现在就从系统核心支持 ISO10646 标准有极大的困难,但是支持两个字节的字符却是完全能够做到的。所以应该首先从从 Linux 的核心开始支持 BMP。微软的Windows3.2 还没有支持国际字符集,所以那时的中文版本要比英文版本晚几个月才能面市。后来采用国际字符集以后中文版的 Windows 产品与英文版的 Windows 产品就可以同时发布了。UNICODE 开始是由几家外国公司搞起来的,但是 UNICODE 不断修改,现在 UNICODE 已经基本符合 ISO10646 标准的 BMP 了。我们并不是使用 UNICODE,而是使用ISO10646 标准的 BMP,只不过现在 UNICODE 已经基本符合 ISO10646 标准的 BMP 罢了。最近 GNOME 已使用 UNICODE 了,这是一个好消息。
我怀疑我们有遵循 GPL 许可协议的真正的中文 Linux 吗?微软的中文 Windows 只花了两三年的时间就从外挂式转变成从核心支持 ISO10646 标准的 BMP,而我国的中文 Linux从 1999 年诞生至今已经走过了六个年头,却仍然是外挂式大汉字,是否太慢了。更可怕的是国内的商业 Linux 公司仍然热中于外挂式的汉字,把外挂式的汉字当成“最好”的方式,而不思进取。我认为中文 Linux 不从核心上汉化是没有前途的。
现在有人热中于开发中、日、韩通用的 Linux,我就认为意义不大,甚至没有必要。因为如果采用从从 Linux 的核心开始支持BMP,不但解决了中、日、韩的问题,而且世界各国的文字都可以使用。现在中文 Linux 的运行速度比中文 Windows 的运行速度慢得多,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从核心上支持 ISO10646 标准的 BMP,即没有从核心汉化。
商业软件(微软为代表)和自由软件(Linux为代表)是两种不同的游戏规则。对于商业软件应该遵守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自由软件应该遵守GPL。不应该用处理商业软件的做法来处理自由软件。
对于商业软件,我们应反对盗版。但是对于遵循 GPL 许可协议的 Linux,我们是否也应反对违反GPL许可协议的“盗版”Linux 呢!如果在 Linux 发布版中加序列号,阻止别人复制,是否也违反了GPL许可协议呢?
我认为我们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和“政府采购法”也有不完善之处。政府是否考虑修改它们,或者发布一个补充规定,或者来一个司法解释。因为商业软件(微软为代表)和自由软件(Linux为代表)有两种不同的游戏规则。不应该用处理商业软件的做法来处理自由软件。
知识产权不是绝对的私有财产,它还有公有性的一面。它的公有性要求在保护它的同时也应该接受社会其他成员的分享需求。一方面,为了鼓励人们的创造性的脑力劳动,需要保护其成果;另一方面为了智力成果的广泛传播和应用,又需要全社会共享这个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是越严越好。只讲对软件的保护,但是没有讲对软件消费者的保护,没有讲对软件价格的管理,软件的价格应该合理,不能暴利。微软的产品价格就不合理,太高了,完全没有考虑我国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对于 Linux 这个自由软件应该保护它的 GPL 规定,限制其出售价格。因为 Linux 不是商业软件,没有赢利,即使有侵犯知识产权的时候当然应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是不必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应该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这里又涉及中文字库和中文输入法的问题。
“专利法”除了保护专利外,还应该确保专利权不会那么容易被滥用。SCO 等反对 Linux 的人就指责 Linux 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吗?思科与华为的专利之争,朗科与华旗的关于USB接口与闪存盘的专利权之战,是引人深思的。思科与华为的专利之争专业性太强,我们难以判断,朗科与华旗的关于 USB 接口与闪存盘的专利权之战却反映出我们的专利法是否对专利的保护太“宽松”了。朗科的专利只是 USB 的公开标准与闪存盘(Flash Memory)的公知技术的简单组合,称为专利是否太过勉强。
在“政府采购法”中增加有关 Linux 的条款,明确表示政府提倡使用 Linux,在政府采购操作系统软件时优先考虑 Linux,并且首先考虑使用国内版本的Linux。政府采购要求购买国产软件,而 Linux 却不是国产软件。以前有人把 Linux 错说成是国产软件,现在显现出这种错误说法的危害了。而且有的商业 Linux 不适当地把 Linux 的价格提得过高也为Linux的推广和普及造成障碍,为那些借软件保护为名攻击 Linux 队人造成口实。我国要大力推广 Linux,而在制定“政府采购法”却没有把开发源代码的 Linux 考虑进去。政府起草该文件的有关人员大概也把 Linux 当成国产软件了。因为 Linux 根本就不是国产软,而且 Linux 也是有版权的。
按照“政府采购法” ,Linux 的确不应该成为政府采购的产品。据我知道国产的有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只有中软公司的 COSIX,不过 COSIX 主要用于服务器,用于桌面系统十分勉强。因此我国目前并没有国产的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所以政府采购时采购微软的 Windows 从逻辑上看并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而政府采购时采购微软的 Office 却是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因为我们已经有了全部由中国人自己开发的具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办公软件,而且性能更好,那就是永中 Office!对于 Linux 政府应该积极支持,而不是干预一些不必要干预的具体事务。
记得中央电视台的“对话”节目播出过一个与印度软件的高层管理人员对话,印度软件的高层管理人员说印度的软件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主要是因为印度政府对软件积极支持,但不干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一个节目中,主持人问印度联合商会驻中国办事处的负责人,为什么印度的软件发展得这么快,印度联合商会驻中国办事处的负责人回答说,没有人管我们,我们就发展起来了。印度的经验不一定完全适合我国,但是应该对我们还是有一定的启发。毫无疑问政府是应该支持本国软件的发展,但是支持不等于干预一些不需要干预的事情。
当然,政府也要警惕别让政府之手扭曲市场之手。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由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中国十大名牌服装”企业--湖北美尔雅集团公司出现巨额亏损……
文章来源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https://www.ltestin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