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当前的测试工作范围已经确定,相应版本的软件需求也通过了评审,我们就可以在
这个已经确定的范围内进行测试需求的整理。我们手头上可以参考的东西,通常会有软件需求规约(以下简称SRS)和用例(以下简称UC)——当然,也可能是一份包含UC的SRS。通过对SRS和UC的阅读,我们可以从文档对特性和业务流程的描述中获得对软件所涉及的业务的一个基本的认识。比如用户在处理实际业务时都要作些什么,多个业务之间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用户在处理业务是对于哪些地方有特别的要求,等等。这部分规则,将成为我们的测试需求中最基本的一部分。
至于测试需求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大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设计,而没有必要把思路限制在到底使用表格方式还是使用文本方式,只要把握一个原则就行了:在一条测试需求中,用容易理解的自然语言,明确的描述一项需要测试的内容。对于多项测试内容,应尽可能的剥离开来,保证一条测试需求只包含一项测试内容。
另外,大家也可能注意到了,在软件开发过程的这个阶段,通常是没有用户界面(以下简称UI)可供参考的——虽然RUP中对于需求阶段的工作描述包括了UI设计的部分,但很多时候在这个阶段还是无法提供一个确定的UI的——也就是说我们这时获得的测试需求,将是完全基于业务的,而并不包括基于UI的那部分规则,是同软件的最终具体实现相独立的。
随着开发工作的继续,开发部门的架构设计文档和详细设计文档也将陆续提交,这时候,我们可以根据设计文档来对已有的测试需求进行增补。注意,这里我们对于设计文档中提到的内容要有选择的采用,只有同SRS或UC中已经定义的部分相符的内容,才可以用来调整我们的测试需求。而同软件需求不相符的部分,则需要同设计人员和需求人员一起讨论,确定下以哪一方作为基准,决定是否需要调整软件需求,然后对测试需求进行相应的增补或者调整。比如对于一些算法,需要考虑设计文档中定义的,同系统实现相关的那些计算公式,是否同软件需求中描述的算法表达的是否是同一个意思?而对于一些约束或者业务规则,设计文档中描述的是否同需求中的相应部分一致?
呵呵,看完上面这部分内容,恐怕又有一部分朋友晕倒在地了,而没有晕倒的那部分朋友也要提出异议:啊?!你这不是又包含了对开发人员所作的设计工作的检查吗?!刚刚让我们检查需求,现在又让我们检查设计,真的把我们当成全才了!
没办法,为了让软件交到我们手上的时候只包含尽量少的缺陷,大家只能再辛苦一下了。我们的工作不应当仅仅限制在软件交付后尽力找到存在的缺陷,而更应该努力及早发现软件缺陷出现的苗头,尽量预防缺陷的出现。
虽然并不是说在所有的团队中都应该由测试人员承担“测试需求”和“测试设计”的工作,但是测试人员对这些工作起到的作用,是其他团队中的其他角色所无法替代的。
开发部门完成编码实现工作,提交供内部测试的应用程序时,测试人员手头上应该已经准备好了绝大部分测试用例和测试数据,测试部门将开始执行测试。通常在我们执行测试的过程中,即使我们已经从“通过测试”和“失败测试”两个不同的角度准备了非常充分的测试用例和测试数据,但总是有些缺陷的出现是出乎我们意料的,或者说是已有的测试需求和测试用例未能覆盖的。那么,对于这部分缺陷,也应当添加到测试需求中,并设计相应的测试用例,以便于下次版本迭代时进行参考。
OK,相信说到这里,各位看客也应该可以理解我的观点了:对于一个长期发展的团队或者持续开发的产品,它的所有东西都是要不断积累的、不断迭代的。无论对于软件需求还是测试需求,不仅仅是在一个版本的开发过程中,在不同的阶段进行迭代,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的不同版本间,也是不断迭代和积累的。
关于测试用例
什么时候开始设计测试用例?
测试用例该怎么写?
文章来源于领测软件测试网 https://www.ltesting.net/